的子瑜吃掉,可是……”
“可是什么?”
周子瑜忍不住追问了一下。
还有什么能让一个大色狼连回酒店都不愿意了,除非他一点都不在意自己。
“现在又和我说话了?”
“那你就别说!”如果现在不是在街上,周子瑜真想狠狠地在某人的腿上踢上一脚,太没有正经了。
“因为我喜欢你啊,所以我想知道更多的子瑜,这是你的家乡,是我第一次来到的地方,我想多走一走看一看,特别是那些你生活过经历过的地方。
子瑜,我喜欢你,包括曾经的你,那会令我更着迷。
我是在为了晚上增加情趣呢。”
男人前面的话本来还令周子瑜挺感动的,结果最后一句把累积起来的氛围破坏得一干二净。
女孩儿抬眼嗔了某个可恶的家伙一下,真是什么鬼话都能被这个哥哥说的头头是道。
偏偏……她还觉得很有道理。
哥哥用心良苦,都是因为喜欢我,不然他应该急吼吼地答应回酒店才对。
金多贤:真是傻孩子。
两个人的耳鬓厮磨在街头上并不起眼,现在的年轻人越来越开放,当街亲吻的都有,更何况一些小小的搂搂抱抱呢,完全不会令人感到惊讶。
路人可能会因为明远和周子瑜的身高气质多瞄两眼,不过他们都遮挡的比较严实,看也看不出什么东西。
艺人三件套的防护效果还是管用的。
“哥哥,我和酷吉经常来这个公园遛狗,那个时候我上国中,不爱看书就会带着酷吉过来玩儿。”周子瑜抱着明远的胳膊,兴致勃勃地介绍着面前的地方。
“想不到我的子瑜上学的时候还是个坏孩子呢。”
“哪有,我只是不爱念书而已。”
女孩儿在做爱豆方面确实还不错,但是在念书上不太灵光也属于实情。
她性子又安静,所以那个时候最喜欢的就是和小狗一起玩儿。
周子瑜知道自己不能太高调,所以只是紧紧抱着明远的胳膊,一点一点走过自己曾经生活过的地方,帮助身边的男人丰富着那份过去的记忆。
“婆婆,我小时候就经常来您家里吃东西呢。”在另一家街头的小摊上,女孩儿大大方方地介绍着身旁的男人。
“是吗……”卖小吃的婆婆眯着眼睛看了一阵,然后才慢慢地说道:“我就记得以前经常有一个带着狗的小姑娘经常来,和你长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