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布了一条针对非机动车对汽车有利的法条,以及一条针对所有购买了车位的车主有利的法条后,隋宇又公布了第三条对非机动车以及行人有利的法条!
这个法条的内容规定了非机动车以及行人同样有权利以及义务对汽车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惩罚!
由于汽车生产的量越来越大,在市场竞争的驱使下,购买轿车的价格一降再降,因此导致大多数人都能买到车。
只不过,这种代表社会发展越来越好的标志,却也导致了大量不文明行为发生!
很多人,虽然有钱买车,却没钱购买停车位。
所以只能把车停在路面的公共停车位上面。
于是,公共停车位被占,导致大量车辆没有停车位不得不停在非机动车道上。
讲究一点的,双闪一打,非机动车道就是停车场。
不讲究的,直接把车停在人家店门前,关门闪人!
要是人家店主因为生气而动粗,还能赚外快,简直一举两得!
因此,隋宇新颁布的法条特地规定,针对这种乱停车的现象,大家有义务进行惩处!
如果走在路上遇到人行道或是非机动车道被违停车辆占据,而车上没人同时车辆也没有出现爆胎、发生事故之类的特殊情况。
那么无论是非机动车驾驶员还是行人都可以随手对其进行惩罚。
没什么工具的,可以捏着钥匙在车身上施展硬笔书法。
有工具的,那么怎么趁手怎么来!
有锤子的,完全可以砸碎对方的挡风玻璃,或者将违停车辆的车身砸变形!
跟停在停车位上差不多,由于违停车辆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违停车主自行负责,毕竟违停的过错在先!
如果路人在惩治不文明停车现象时,违停车主现身并与路人爆发冲突,法条还允许路人进行正当防卫,打死不论!
总之就是,不文明的人在隋宇的国度内就没有人权!
这仨法条一经公布,被纳入魔王领域的几个城市瞬间陷入了巨大的混乱之中!
原本因为魔王军占领而过的战战傈傈非常压抑的占领区平民,在法条颁布之后就彻底闹腾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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