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的使用权,这种行为叫做“典卖”。
典卖一般设有年限,拥有田产所有权的田根主,只要给得起钱,到期可强制赎回使用权。
而拥有使用权的田面主,如果原主不赎回,到期可优先购买所有权。
如果田根主拿不出钱,田面主也不想买,田根优先出售给亲戚或左邻右舍。亲戚或左邻右舍不买,其他人方能拥有购田资格。
田根和田面,不论期限,皆可转卖。
给官府交税,是田面主的义务,也就是土地使用者交税。
签订典卖合约,必须在官府交过户税,否则打起官司来很难说得清。
发展到北宋末年,一块地的田根和田面,早就不知转手过多少次,完全就特么是一团乱麻。所以才有那么多隐田逃税,所以太监李彦能够乱收租,因为大部分田产都难确权。
朱国祥现在清查田亩,还得理清田根和田面。
对于那些历史遗留问题,实在无法确权的土地,能拿出田契或合约的,那就一人分一半,或者干脆多人平分。
而且规定,从明年元旦开始,此后的私契官府不认。田主在典卖使用权时,如果不到官府报备过户,该处田产的赋税依旧由田根主承担,等于把田卖了自己还要继续交税,如此才能避免田册与赋税的管理混乱。
肯定有无数小民,由于信息不畅而被坑害,但这属于阵痛,朱国祥是不会管的。
另外,田根、田面合一的田主,因为拥有完整田产,交税时按照正常田赋收取。只有田面的田主,要多交一笔“田产分离税”,这是逼着田主拥有完整产权。
陈东对这役夫安慰一阵,心里忍不住叹息。
若非是造反,哪能理得清田亩?完全就是一笔糊涂账!
只有真正掌握刀子,才能快刀斩乱麻。
王安石那会儿,是方田令的最后希望,因为大量田根掌握在朝廷手中。
王安石把官府的田根卖掉,田根自由转手之后,换成天王老子来都搞不明白。蔡京方田均税是必然失败的,就算基层官吏兢兢业业,也没那个本事把隐田理顺。
陈东突然觉得,只有造反才是唯一出路。
(感谢行情步雨的盟主打赏o(n_n)o~)
(本章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