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 华国这边,李昂要打好口碑,有产品质量风险和口碑风险的代言他一律不接。
剩下的商业代言他也不想搞得太多,今年到年底前接个三份也就差不多了。
如何挑选品牌以及做最后的谈判,李昂不插手,让门德斯的团队来解决。
但在正式谈判之前,他也要和合作方的代表谈一谈,看看对方在国内外的营销方式。
其次就是和皇马的合同了。
自从上次和皇马续约后,李昂和皇马的新合同年限还剩下四年。
这次再重新续约,对薪资方面李昂的要求其实并不高,税后过三百万欧。
哪怕是刚好三百万欧都行,但是他的个人肖像权,他不想谈。
年限继续签四年都行,工资少一点也无所谓,但肖像权是他的底线,一分都不能给出去。
开玩笑,当初在国内名气都快臭掉的时候,李昂也很自信的没有把肖像权给让出去。
那会的皇马看李昂坚持,也不怎么在意这事。
毕竟当时一线队内完全没李昂的位置,皇马也有很大可能最后把李昂直接卖给皇家贝蒂斯。
要不是穆里尼奥看了李昂在贝蒂斯的表现,先把他给调上了一线队,最后又决定要留下李昂。
这会的李昂说不定在贝蒂斯也已经打出来了。
所以现在自信更足的李昂更不愿意交出自己的肖像权给俱乐部了。
不过与李昂想象不同的是,门德斯并没有百分百的支持他的想法。
反而是在他说完了自己的要求后立即就提出了不同的意见。
而在门德斯耐心的解释下,李昂这才明白了,原来肖像权百分百在自己手上并不一定就能给他带来更多的收入。
至少现在,与皇马共享个人肖像权,有了皇马的商业推广以及宣传资源,李昂能获得比他想象中要更多的商业收益。
打个最简单的比方。
如果李昂现在可以靠门德斯的宣传能力签代言挣到100万。
肖像权百分百在李昂手上,那李昂的收获就是这100万中扣掉了给门德斯团队分成后剩下的大部分钱
可如果由皇马以及门德斯两方共同来对他的商业价值进行开发。
那么李昂可能获得的就是200万,300万中的一半甚至是60%。
这个账就很好算了。
在近两三年内,和皇马合作开发商业价值对李昂来说都是有利无弊的。
因此李昂采纳了门德斯的建议,不过他们也决定要在谈判中先尽量争取主动权。
于是在欧冠首轮赛事结束,门德斯才和皇马方面谈起李昂的续约事项后,双方便直接陷入了谈判僵局。
皇马给出的续约合同其实远比门德斯现象中要厚道,但第一条要求就是要李昂的一半肖像权。
而门德斯这边在和李昂商定后,给出的第一个要求却是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