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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泽在再次入睡后,不可避免的重新陷入梦境。
或者说,那并不是梦境。
而是他自己的那些⒋_[]⒋来[]_看最新章节_完整章节,曾经被遗忘的记忆。
唐泽自己知道,他几乎是没有六岁以前的记忆的,当然也可能是七岁,因为他其实连自己多大了,都记不太清楚。他现在每年过的生日,是他自己选的日期,就是他在福利院里高烧昏迷,然后在医院里重新醒来的那天。
可能是爸妈对他太好,也可能是因为他高烧失去记忆时的年纪本来就比较小,唐泽在这些年里,并没有觉得缺失的记忆对他的正常生活造成什么影响。
逐渐的,随着时间的流逝,连唐泽自己都快要忘了,他的人生和记忆,其实缺了一个小角。
现在,就是这一角,却又那么猝不及防的,以一种让人无法拒绝的姿态,开始补齐。
这个过程对于唐泽来说,并不算愉快。
因为记忆的补全并没有规律可循,就像是随机播放的幻灯片。他在其中,被迫再次回忆起,自己出现在福利院以前的那段时间的经历。
然后两次、三次、四次……
最后,他熟悉流程甚至熟悉到,可以默数出梦中那个面容普通的男人,在抓到逃跑的他后,会在第几秒举起手中的棍子,打向他的腿。
会在第几秒,以为他已经昏过去,然后当着他的面,和身旁的同伙商量,索性把他卖给当地的乞讨组织。
秦家有一间很大的书房,是秦泽曾经最喜欢去的地方。他在书房里的其中一本书中,学到过一个其实不太适合孩子去了解的成语:采生折割。
所以后来,他身上那一身差点儿要了他命的伤,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他自己的功劳。
伤口表面凝固的血痂被一次次刻意撕开,双腿在刻意的与地面摩擦下,受伤的地方不仅没有好转,反而日益严重到几乎见了骨。
随之而来的高烧不退,自然也就不意外了。
梦中的唐泽站在第三视角审视着自己出现在这个小城的全过程,像是清醒梦,自顾自的在梦中点了点头。
他说呢,他果然是从小就不怕疼。
与其被人卖到乞讨组织,被弄得人不人鬼不鬼,不如自己先下手,让自己连被买卖的价值都失去。
一个发烧烧到眼看都要活不成了的孩子,带着一起赶路都是个累赘。最后的结果,运气好点儿,应该就是被随意扔在哪个偏僻的地方。
再运气好点儿,如果他最后没发烧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