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手杀死一个活生生的人,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抛开所有的法律约束、体力状况等等客观条件,单是从心理层面上就有一定的困难。
虽然说没有人是天生懂得遵纪守法,但是除了极个别先天因素导致无法通过社会生活来习得行为规范的人之外,绝大多数正常人从出生开始就在潜移默化之间接受着这个社会方方面面的道德观念和法律规范,出于人类趋吉避凶、趋利避害的本能,会选择安分守己的呆在法律和道德的框架之内。
所以别说是亲手杀人,就连亲手杀一只鸡,很多人都会因为克服不了内心的恐惧和负罪感。
在宁书艺他们平日里经手的案件当中,大部分杀人或者故意伤害的犯罪行为都发生在情绪激愤之下,由于盛怒冲破了理智,让人在短时间之内丧失了对情绪和行为的控制力,冲动之下杀人固然凶残,但是嫌疑人往往冷静下来之后也会感到懊悔和后怕。
只有极个别犯罪人能够在没有任何恐惧和负罪感的情况下冷静淡定的杀死别人,而这一类人当中,有因为先天缺陷导致道德意识淡薄,缺乏行为自制力的反社会人格,更多的则是蓄谋已久,因为某种巨大的仇恨情绪冲淡了杀人的罪恶感和恐惧。
洪新丽这一次的情况很显然就是这一种。
目前他们接触过的人里面,徐文彪和曹有虞虽然在外在表现、言谈举止方面略有差异,但是骨子里他们也有着共同点,那就是胆小怕事。
徐文彪第一时间想要撒谎掩饰,到后来要不是怕嫌疑甩不掉,还会担心影响了自己的名声而不肯老实交代他在被妻子一通电话扯谎搅合了约会之后,又去找了其他有不正当关系的女下属这个事实呢。
曹有虞也是一样,看起来似乎是敢作敢当,勇于承认过去和洪新丽之间的矛盾,但归根结底是想要趁机把汤述之这个更大的目标从暗处拉到明处来,好让自己的嫌疑被冲淡。
两个人不论被动还是主动,出发点都是害怕自己惹上嫌疑,想要极力撇清。
而能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