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不论是小脚穿大鞋,还是大脚穿小鞋,在LV0.5以上的足迹鉴定人员面前,都是一眼就能看出来的。甚至欧美的足迹专家,也都能一眼分辨出来。
总的来说,这么做的,都属于没经验没常识的初级犯罪分子,倒是符合谷明霞的身份。
当然,看过脚以后,江远就百分百的确定了。至少这个穿男士耐克鞋的,一定是谷明霞。
谷明霞的眼睛滴溜溜的转,大约在思考,是否要承认此事,并进一步的反驳和狡辩。
这就是普通人面对审讯时的困境。
一方面,谷明霞并不能百分百的确定,江远究竟是真的看出来了,还是在诈唬自己。虽然八成是看出来了,但身为当事人,她还是心存善念来着。
另一方面,谷明霞可以承认自己就是穿了双41码的男士耐克鞋经过了窗边,这也不犯法,但是,就这么承认下来,显然会加重自己的嫌疑,说不定还会落入警方的陷井中。
谷明霞斟酌再三,都
不能决定,她已经将鞋抛下山了,按道理说,应当是没什么证据了。
她却不明白,江远的足迹鉴定,已经是将她锁定了。
现在只是需要更明确的证据罢了。
一会儿,柳景辉过来看了眼,又问两句,道:「派搜索队吧,庙里虽然有香炉之类的地方点火,能把杂志烧了,但鞋肯定是烧不干净的。」
「行。我组织一个搜索队。」韩大队长没什么啰嗦的。搞搜索队固然是要增加开支,但这个程度的费用,对一起命案来说,还是不够看的。
柳景辉临时画了一张地形图,拿给韩大队长,道:「先搜查谷明霞住的房间周围。她应该是没什么反侦察经验的,物品的处置应该也是比较匆忙的。」警察们都是突然上山的,她肯定是没什么提前准备的。
韩大队长立即调整搜索队的密度,在几名居士住的山坡附近,挂起了好几盏大灯。
这边的小庙就建在一座小山丘上,既没有名山大川的险峻,也没有顺流而下的水流,案犯抛弃物品,基本也是抛不远的。
不到半个小时,一双灰不溜秋的耐克鞋,就被发现了。
最有趣的是,一本剪过的杂志,就塞耐克鞋里面。
拿到了证据,韩大队长就非常轻松了,将谷明霞单独拉到一个临时的审讯室里,就问:「怎么样,你要是还不承认的话,咱就做DNA。别怪我没提醒你,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可不是开玩笑的,你这样对抗下去,最后谁都救不了你。」
韩大队长还是挺得意的,这个案子虽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