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为什麽?这凶手多少是有点大病啊。&esp;69h匚ㄖ&esp;”
坐在小会议室里,几名专案组成员翻了翻更新的资讯,并重新阅看了江远提供的各类图片,再远远的将这些含蛆量爆炸的卷宗丢开。
「凶手和抛屍者是两个人?凶手在第一现场杀人了,抛屍到第二现场,第二现场的人发现了屍体,因为某种原因,他们可能不能报警,於是再次抛屍?”
说话的是大队长马继洋,长阳市刑警支队的立功天花板,累计获得了三次二等功,侦办大要案无数,经验自然丰富,看到江远的报告,就立即给出了一个合理的推测。
江远却是缓缓摇头,道:「二次抛屍到三次抛屍之间的时间是比较短的,所处的环境也相对较好。否则的话,屍体在二次抛屍的时候被下了很多卵,三次抛屍的时候,蝇类的区别会更大。「
马继洋就事论事的思考道:「那就改一下,凶手独立完成,在第一现场杀人,抛屍到第二现场,因为某种原因,很快转移到第三现场。单人独立完成两次抛屍,估计也累的够呛,这个也能解释他为什麽抛屍河边,而不是挖坑掩埋。”
这个推测,算是修正了江远刚才提出的问题。
江远不置可否,确实是有这种可能性的。
有马继洋前车之监,立即有人提出新的想法:
‘很可能是第二现场的环境过於复杂,或者有什麽变故发生了,所以立即转移到第三现场。编织袋的话,应该就是在第二现场得到的吧。剩下的屍块,会不会还在第二现场?「
「重新抛屍一次可不轻松,尤其是这麽多的屍块,要是一个人干,跟我搬家一次的工作量差不多了,还得清理第二现场吧,都不如挖坑了。」
「挖坑不见得就比抛屍有用。我倾向於功能性,很可能是第一现场有不得不转移的理由,是不受凶手控制的公共地点,或者受害者的地方。匆忙转移到第二地点,第二地点很可能是凶手感觉安全的地方,比如他自己家,然後,他在这里找好了抛屍的地点,同步进行了分屍等操作。「
江远听到这里,不禁点点头,道:「从户体上的劈砍痕迹来看,分户用的很可能是中式菜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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