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一支口红折后均价150块计算,30支,也就是4500块。再算上快递费……5千吧。”
对于这个价格,我没有什么疑义。
但挂断电话之后,我算了算,这一个月,为了秦莉,我已经花了1万了。
我现在突然有点后悔,当初买房的时候我爸让我留20万,我还自命不凡地觉得用不着……现在发现,这年头谈个恋爱,哦不对,应该说是追个姑娘,真的是烧钱。这还是不送什么贵重礼物的前提下……
……
顺应当下流行送口红,算是砸钱的惊喜。
至于花时间的惊喜……
我准备拾起念书时期的年少轻狂——练过一段时间的吉他。
昨天找秦莉的时候,让她听了一首棉子的《勇气》,所以我准备在一月之后,当她面唱给她听,算是正式表白。
但就好像那句:出来混最重要的不是义气,而是“出来”一样。
弹吉他最重要的也不是会弹,而是得有一把吉他。
此时我杯具地发现,现如今,我竟然没有吉他……
其实大学时候,为了练琴,我是花了几百块买过一把的,但那把破琴,在我毕业离开学校的时候就送给学弟了。所以也就是说,如果要练这首歌,第一件事情就是买把琴。
既然决定了,也就没什么好犹豫,一样要出去买口红,那就顺便去把吉他买了。
之前就说过,混了这么多年,我多多少少还是有点江湖地位的。
出门之前,我联系了一个早几年做活动时候认识的玩乐队的朋友,我知道他自己就有一家琴行。今天周末,他应该会有吉他课。所以我准备买完口红去他店里看看,买把吉他。
于是中午吃过饭,我先去了孙杰发给我的那个专柜,经过一番沟通,并且转账了5000块钱之后,店长笑着承诺,会妥善安排这件事,一边的店员也是夸我对女朋友足够用心。
应承了几句,我便离开专柜,前往朋友的琴行。
到地方的时候一点多,我走进店门,刚跟我朋友打了招呼。秦莉就给我打来了视频电话。
我接通之后她一愣,问我道:“你在哪呢?怎么看上去像琴行?”
我转了转手机,让秦莉看了下周围的环境后答道:“我确实是在琴行。”
话音刚落,我朋友就贱兮兮地凑过来,故作夸张地问我道:“我去!这是你女朋友?这么好看的吗?!”
在我自鸣得意,不无自豪地给他俩介绍了一下之后,秦莉笑着跟他打了招呼,待我朋友识趣离开,我走出琴行来到路边,此时,秦莉问我道:“你没事去琴行做什么?”
这都已经被抓了现行,我也只好坦白道:“来琴行当然是买琴。”
“你这不是废话嘛,好好的买琴干什么?”秦莉追问道。
“这个……”我本意其实是不想说的,但架不住见我支支吾吾后,秦莉那股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劲头,我也就没选择胡编乱造个理由,老老实实坦白道:“买琴,就是想唱首歌给你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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