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不晚。
我非常佩服像她这样,工作一段时间后,能下定决心直接脱产去念书的人。
最重要的是,她跟谷梦瑶不同,人家不是什么富二代。
所有的学费路费之类的开销,不是申请的奖学金就是花的自己的积蓄。
单冲这点,我对她由衷的佩服还有祝福!
这是一个对生活有自己明确追求的姑娘!
而且坦白说,李曦找了那物业经理这事儿,站在我的角度来看,其实根本就不是个事儿。主要是我跟甘静比较熟,不得不同仇敌忾。
但客观来说,那物业经理又不是甘静的前男友,充其量算是爱而不得的意难平。
可好像也没有哪条规定说,我不能喜欢这样的意难平吧?
虽然从道义的角度来说,这么做好像是对不起朋友。
而且一旦被朋友发现,很容易就会失去这个朋友。
但……少一个不远不近的朋友,跟自己追求真爱比起来……又算得了什么呢?
只是想到她这个男朋友,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现在她要去香港读书了,那她这个男朋友怎么办?
这一去去三年,难道搞三年异地恋?以他俩这点感情基础……好像有点不靠谱吧。
当然了,这属于人家的私事,我不太适合主动去问。
只是我不问,不代表她不说。
“你知道我跟甘静喜欢的那个男生谈恋爱了吧?”
听她这么说,装傻肯定不合适,所以我只能尴尬点头道:“多少知道一点。”
“嗯……我们分手了,我提的。”她很淡定的接了一句,就好像说的不是自己一样。
她这么干脆的揭晓答案,一下把我给整不会了:“啊?!”
噗嗤一笑,李曦指了指我道:“能不要摆出这样一副理解不了的表情吗?”
想了想,我中肯地说道:“你这么选择我能理解,但……不太好接受。”
怎么说呢,虽然李曦提分手有她现实层面的考量,但站在甘静朋友的角度,她的这种行为……给我感觉就像是某种程度上的炫富。
你求而不得的东西,我却可以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甚至一点留恋都没有。
气不气人?
只不过李曦却好似没想那么多,只是自顾自的继续说道:“我要去三年,虽然他说了他愿意等我,但……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