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找上门的,咱兄弟一场,我担心以后会发生什么不好的事,公司你我一人一半。还有分成,以后你的艺人合约就和公司七三分吧。”
李亦没动,叶杰又催促道:“赶紧签了,不然心里不踏实,要是觉得我占便宜了,你就吃点亏。”
几乎是所有人都赞同的一句话:不要和朋友合伙做生意。
李亦不知道这句话对不对,但他在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天,知道了叶杰的为人,他就没考虑过这个问题。
繁星娱乐完全是叶杰一个人出资出力成立的,可他仍然给了原身百分之十的股份。
在李亦看来,这不是因为公司小、没资源,叶杰对原身做出的弥补。
而是原身同样需要叶杰给他创造的环境。
以原身的条件签别的公司固然会有更好的发展,同样的,他也失去了自由度。
还有,《一日三餐》也是叶杰去求他老舅拿来的机会。
不过看到叶杰认真的样子,李亦想了想,“合约分成我签,公司的股份就算了吧。”
“嫌少?”叶杰瞪眼。
知道他是在开玩笑,但李亦还是很无奈,“公司的事我本来就没帮过忙,这是你的心血,分我一半算怎么回事?”
“什么心血不心血,创造收益的拢共就你和思文两个艺人。”叶杰有些泄气。
李亦道:“你要真的是想赚快钱,又不是签不到艺人。”
其实叶杰能拉到不少综艺资源,足够一些小艺人吃得饱饱的。
但他这人真的很有野望,他是真的想打造一个繁星。
想打造繁星,那签约的艺人至少得有潜力吧,但人家艺人也挑公司。
这就导致“诺大”一个繁星,只有两颗双子星。
“赶紧赶紧,不想说这么多。”
其实叶杰让出这么多股份也是有点心疼的。
但这会儿看到李亦如此抗拒,他心中感动之余,反而更想促成这件事了。
最后,李亦还是签了。
其实他抗拒股份的原因,觉得没必要算的那么清楚只是一方面。
更重要的一点是,他不想管那么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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