匙,还有这些是我这几天记录下来的日志,你可以稍微看看。”
“行,辛苦了。”
张玄将钥匙收起,接过那沓日志,细细的看了起来。
正如此前何叔在车上跟他说过的。
他们来了天竺以后,确实是没有什么太大的进展。
老马跟何叔试着联系了当地的一些地下人员,但至今没有任何消息传回。
而约翰和里维斯他们,这几天也一直在外面跑,整个孟买的教堂修道院都几乎转了个遍,手里的圣西斯银币愣是花不出去。
不过,他们虽然一无所获,但另一个佣兵团队,却是好像找到了些线索。
这段时间里,那几个佣兵一直都在贫民窟里转悠,明显是有了些头绪。
里维斯一边从冰箱拿出一瓶可乐打开,一边说道:
“我刚刚找人打听了一下,这几个佣兵,并不隶属于某一个正规的佣兵团队,而是一群临时拼凑起来的草台班子,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原本都是在中东那边混的,也就是近期,才跑回欧洲,领头的是个日不落人,代号叫‘镰刀’,具体叫什么名字,我暂时也不知道。”
“而除了他们以外,我和约翰刚刚打听到,还有另外三伙人也在贫民窟里转悠,目前还不清楚他们的目的,但八成也是跟咱们差不多。”
听着里维斯的话,张玄连连点头:“也就是说,咱们这次的竞争对手可不少啊。”
“确实是这样。”里维斯耸耸肩道:“但我倒觉得,这并不是什么坏事。”
张玄一挑眉:“哦?说来听听。”
“boSS,干咱们这一行的,就不能太死板,也不能太遵守规则,要是真的只是个找人任务,那咱们不容找几个厉害点的侦探,那效率多高?别忘了,合同上可是说了,最后将男爵之子带回的团队,才能获得最终的一百五十万奖金,既然这样的话……那咱们不如剑走偏锋一把。”
说到这里,里维斯的眼中闪过一抹莫名的神色。
手指,在桌上的日志上轻轻敲动了两下。
里维斯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一个字,抢!
甭管最后是谁找到了那位男爵之子,他们要做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在那些团队找到男爵之子之后,动手将人抢回来,然后再自己带回去,吞了那一百五十万的奖金!
听着里维斯的话,在场的人都没有吭声,明显都是有所意动的。
事实上别说他们了,就算是张玄,听了里维斯的话也是有些心动的。
毕竟,他最擅长的,终究还是战斗。
找人,他说不定连约翰他们也比不过。
但思索片刻,张玄还是摇了摇头:“这个想法的确不错,但也只能当做备选方案。”
“诚然,合同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