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千多匪徒,看起来人很多,密密麻麻一大片,可是,根本不经打啊!不到十分钟,步战车前方数十米到数百米之间的环形地带上,堆满了匪徒们前赴后继的尸体。
天呐!
希莱姆、戈佩林、弗拉德、艾希曼几个匪首被眼前的惨状惊呆了,脑袋被十万个为什么砸的晕头转向。
最安全的地方变成人间炼狱。其实,应该是人渣炼狱。
这几个匪首开始不是带头冲锋吗?怎么没有被赵宇的狙击步枪点名呢?
这得益于他们精湛的藏身技巧和丰富的战斗经验,主要是后者,那就是一边组织进攻,吆喝弟兄们上,作为指挥官是必须的,无可厚非,关键是一边“变速跑”,就是越跑越慢,跑着跑着就很自然地落在队伍的最后,便躲过一劫。
天地良心,他们几个绝对没有事先串通,而是一个个谙熟此道,经验丰富,不谋而合,颇有英雄所见略同的意思。
还是总指挥希莱姆最先清醒,他冲着参谋长戈佩林大喊,“快!告诉阿莫斯,让他向特工大队发射导弹,把他们统统炸死!”
“是!”戈佩林抄起卫星电话下达命令。
阿莫斯正是第三路伏兵的指挥官。
“好了!”戈佩林放下电话。
“快逃!分散逃!”希莱姆大喊一声,转身就逃。
戈佩林、弗拉德、艾希曼四散开来,夺路狂奔。
“砰!砰!砰!砰!”站在一辆步战车顶部的赵宇看得真切,手中杰帕德m3“精灵”狙击步枪很有节奏地喊了四声。
希莱姆四匪首膝盖骨各中一弹,栽倒在地,惨嚎声四起。
这次战斗不到一刻钟,赵宇一共开了八十枪,其它七十六枪都是一枪爆头,只有这四枪击碎目标的膝盖骨,不为别的,只为赵宇觉得,对于多国部队下一步剿匪行动而言,这四个匪首暂时活着比立马死去更有价值。
不是吗?
元芳,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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