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先签后换的规则改变之外,斯特恩还公布了一条绝对堪称震动级别,甚至让这个‘迈克尔·乔丹条款’都黯然失色、差点无人讨论的条款!
“若一名球员在过去5年内曾夺得最少3次或连续两次MVP、4次或连续3次总冠军,4次或连续3次入选年度双一阵容,此球员在续约时,全联盟拥有此球员鸟权!即全联盟皆可以鸟权价格与此名球员商谈合同!”
“但此球员母队仍旧拥有最先续约权和匹配权!”
“并且,此名球员续约时将无视当前薪金规则,而是以其当前薪水为基准进行新合同谈判,在此基础上达成的新合同所产生的奢侈税,双倍收取!”
这个条款一出,真的是整个联盟都震惊了啊!
这他娘的,疯了吧?
这是所有人第一时间想到的事情!
太疯狂了!
打个比方,按照现有的劳资协议条款,像林天、加内特等赶在98年劳资纠纷之前签下合同的球员,在这份合同到期之后,是无法按照他们最后一年那份天价薪水谈续约的!
因为劳资协议规定:一名8年以上的老将,能签下的最高薪水是工资帽的30%,也就是1500万左右的起薪加上每年最多10%的增幅,以及最高5年的合同。
也就是说,不管林天、加内特等球员最后一年的合同是3500万还是2800万,他们谈新合同的时候,母队只能给他们一份1500万起薪和总价不超过5年8500万的顶薪合同。
这就是98年劳资协议规定的制式合同规则!
但如今这个规则一出,就意味着一名球员如果符合以上条款.
好吧,全联盟目前只有一个人符合这个条件,林天!
就是说林天将能以3277万的起薪去和联盟所有球队去谈一份最高5年,每年增幅10%的合同,并且还无视工资帽
也就是说,如果真的有疯子开价,并且按照10%的递增把合同给满的话,那么林天将有机会拿到一份5年超过2亿美刀的合同,他最后一年的年薪甚至将接近5000万!
而同期所有其他球员的薪水,基本上没有人能超过2000万。
甚至联盟有超过一半的球队,如今的工资总额其实都不到5000万。
太夸张了!
而这则条款一出,立刻引发了整个篮球界的疯狂讨论和轩然大波!
一开始,这则条款还被人称作是‘林天条款’,毕竟他是全联盟惟一符合这个要求的球员,可讨论着讨论着,大家发现纵观整个历史,只有两个人符合这个条款。
林天和乔丹。
于是,这个条款被飞快的改了名字。
上帝条款!
绝对的上帝条款!
除了NBA历史上金字塔最顶尖的人,其他人根本就没有任何机会使用这个条款。
这三个要求,除了最后一个还有那么几个人能做到,其余的两个,任意一个拿出来都无比困难,可三个加在一起?
真的就只有林天和乔丹了!
太难了!
而紧接着,所有人都飞快的反应了过来,在乔丹如今也已经没有了资格的情况下,这玩意儿根本就是他娘的林天专属特供条款!
并且,这东西甚至也不是给林天的福利,是给联盟的福利!
双倍奢侈税啊!
如果真的有疯子球队就这么拿到林天,那这支队伍每年缴纳的奢侈税绝对是一个天文数字!
要知道,联盟奢侈税可是平分给所有球队的!不少小球队甚至就指望着那点奢侈税贴补一下球队呢!
这个条款一出,意味着联盟28支没有林天的球队都能分钱!他们都能从里面拿到好处!他们都能成为条款的受益者!
这大概,也是几乎所有老板举双手双脚同意这个条款的原因了。
毕竟,90%的球队有自知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