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的公司相继被定罪,罪名是腐败、银行犯罪或违反制裁,数百亿美元罚款进了美利坚国库,仅法国公司已被敲诈超过130亿美元。
于是这部法案成了美利坚财政部真正的金矿。
当然,除了美利坚之外,西方主要大国都有类似的反腐败法律,其中的英伦《反贿赂法》被称之为“世界上最严厉的反腐败法”。
而且许多国家的相关法律,都是在美利坚的推动下,才最终制定的——就像前面说过的,最初的这个法律条文是针对美利坚的公司进行海外业务的时候所制定的,这就引起了许多美利坚大企业的不满,认为只是如此严格的限制美利坚的公司,会令这些公司在一些海外业务中束手束脚,丧失竞争力。
于是到了后面,美利坚方面就开始施加影响力,要求其他的国家也需要出台类似的法律。
只是不同的是,即便同样的法律,最终的效果也是不同的——因为美利坚是唯一的超级大国,其他国家的相关法律只能够针对本国的企业,但美利坚可以令其成为一个长臂管辖的法律条款,针对全球的所有公司,能在全球范围内推行司法霸权。
也是出于对于这种情况的忌惮,巴伦对于他所控制的公司,在一些需要进行“灰色交易”的领域,非常的慎重,绝对不允许通过美利坚的分公司或者银行来进行,给美利坚方面以“管辖”的把柄。
这也是巴伦控制科洛的一个意义所在,现在科洛的金融业务只能够触及非洲地区,但依然能够为他提供一个安全的通道。
不过即便已经如此,巴伦还是并没有放松警惕,毕竟以美利坚的许多做法,特别是他们的CIA,可是什么事情都敢做——因为CIA在全球的庞大网络,即便是每年能够得到超过300亿美元的拨款,但仍然不足以维持他们过于庞大的下属机构,因此他们为了赚外快,甚至会涉及许多非法业务,包括不限于毒品交易、人口贩卖以及军火交易等等。
这些台面下的“经营”,他们甚至都是瞒着美利坚的高层在进行。
因此如果CIA真的把目标对准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