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而怀恨在心。
再加上“大卫之死”的案件到现在为止,除了巴特兰·罗萨里奥的证词表明那位导致大卫·史密斯死亡的护工,死因并非意外,而是有人雇凶杀人,并且表明大卫的死因也有蹊跷之外,并没有其他的证据将此事与约翰·史密斯或者任何其他的人同此事联系在一起。
于是在罗伊·布莱克利用这些信息对检方施压之下,他们不得不撤回了对约翰·史密斯的指控,并不得透露任何可能影响约翰·史密斯个人名誉的信息。
而邓肯和罗伯特在指控他们损害约翰·史密斯名誉,并且辛克莱集团可能会重新调查他们在职时候的所有违规行为的威胁下,也选择了闭嘴。
这样在罗伊·布莱克接手了约翰·史密斯的委托仅仅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他就让约翰·史密斯从这一次的风波中脱身,让他松了一口气。
至于说马里兰州的检察长哈林顿·波特会不会继续调查这个案件——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巴特兰·罗萨里奥的指认不受信任之后,他想找到其他的证据,是没有那么容易的。
当然,这一次检方收回指控,暂停调查,也可能有另外的考虑。
那就是根据英美法系的“禁止双重危险原则”(大陆法系国家称之为“一事不再理”),一个人不能因同一行为或同一罪名受到两次或多次审判或处罚。
因此假如说这一次选择起诉约翰·史密斯,在证据不足以支持大概率对方被定罪的话,那么之后即便是发现更多证据,也很难再次发起这个案件的指控。
现在罗伊·布莱克捏到了检方的“弱点”,如果继续指控约翰·史密斯,那么极大概率对方会被判无罪,也就不可能再次针对这个案件指控他了。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许多英美的检察官,为了自己所办案件的定罪率,在获得的证据不足以获得陪审团的支持的时候,都不会轻易的对嫌犯进行指控,或者继续调查然后拖成冷案,要么就是以更宽松的条件,同对方达成认罪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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