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所处的位置在山区与平原的相交地带,向北不远就是山区,其余三个方向都是大平原,一条不大的河流从北面山里流出来,向南方流去。
在这个地广人稀的时代,他们周围比较近的范围内只有三个部落,规模大小都差不多,三个部落既是邻居也是姻亲。
先人已经留下了同族不能生育的观念,女人通常都会和邻近部落的男人交往,这样生下的孩子健康的比较多。
男人们平时仍然是和母系血缘的亲人住在一起,属于同一个部族,这时代的男人无法确认哪个孩子是自己的后代,相反,孩子是谁生出来的则是很明确的事情,这也是母系社会得以维系的根本所在。
女人负责采摘和捕鱼,每天都会有所收获,又负责生育和抚养孩子,烹饪分配全族的食物,女人的地位自然比男人更高,天然掌握最大的话语权。
男人的狩猎不一定每天都有收获,伤亡比例却更高,每天吃不饱肚子体力消耗却很大,无论是体力上还是数量上,对比女人都没有优势,自然成了部族里的附属品。
曾凡一边整理脑中这些信息,一边漫无目的的领着人在丛林里前进,这个时代到处都是没开发的原始丛林,数人合抱的参天巨树随处可见。
当然,也有大片不见高树,只见低矮草木的空旷地带,那些地方往往是雷电引发的火灾造成的结果,大片森林被烧成白地,他们部落居住地就是这样的一片地区,没有大树遮挡,还有地面草木灰做养料,粟和黍的种子撒下去成长的也格外的快,收获的粮食能让他们度过一个个食物稀缺的寒冬。
夏季炎热,不需要皮衣御寒,伙伴们都是习惯全身赤裸,曾凡却不太习惯,边走边拔下一些路边的野草和树藤编了个简陋的草裙围在腰间,然后又编了一个头箍戴在头上,其他人看着有趣,也都有样学样,很快他们十几个人都成了一样的装束。
曾凡估计时间,出来有一个多小时了仍然毫无收获,不是没有动物,而是这些动物都比他们更警觉,没有等他们靠近就都跑光了。
这样乱逛下去,到天黑都一无所获也不稀奇。
男人死伤的太多,捕猎经验很难完整传承下来,他是队伍的首领都没有多少经验,其他人更别说了,想通了这一点后,他开始琢磨方法。
既然跑不过那些猎物,不如守株待兔,找一个他们的必经之地蹲守,总比这样漫无目的乱逛靠谱些。
所有动物都要喝水,附近哪里有水源地他们都很清楚,这不就是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