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外的夜,凉如水,黑暗伴随着呼啸的寒风,万物静默如谜。
处于城郊结合部的水泥管厂,早就因为天气的原因停工了,没有人自然就没有亮起来的灯光,想要看清人和物只能是依靠着朦胧的月光,这样一来是显得极其荒凉的。
小混蛋在听到响动的第一时间,就迅速地向外观察了过去,借着围困着他的那些人手里拿着的手电筒发出的光亮,他清楚地看到,水泥管前有差不多七八个人手里拿着各种武器站立着,分成了两层阵型把水泥管给牢牢围住了。
这让他心里不禁一凛,如此多的人明显是有备而来,如果他想突破重围出去,恐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尤其是如今的他饥寒交迫,体力和精力都已经严重透支,战斗力已经降到了最低点。面对眼前这些人的包围,他深知以自己目前的状态,想要冲破面前的阻拦简直就是痴人说梦。
俗话说:“好汉不吃眼前亏”,这个道理他还是懂的。既然无法与对方正面交锋,那只能选择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然而,当他转头去观察身后时,心中却又凉了半截。只见身后也是人影憧憧,而且人数与前方的人相差无几。
前有堵截,后有追兵,这可真是让他陷入了绝境,一时之间竟不知如何是好。
“小混蛋儿,你特么的就别想着逃跑的歪心思了,你已经被我们给团团包围了,识相的就老老实实的出来缴械投降,不然的话你肯定是不会有好果子吃的。”
钟跃民想着的是既然已经有了充足的准备,小混蛋儿今天绝对是插翅难飞了,那能够不动手最好是不动手。
因为像小混蛋儿这种真正的亡命之徒,真要是被逼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谁知道会做出什么样疯狂的举动?他可不想自己的人为此而受到伤害。
所以要是能够劝降的话,他还是想不战而屈人之兵。
想法是好的,也是对的,也是最为符合利益的,可是使用的对象却是不适合的。
小混蛋儿杀人都好几起了,斗殴,抢劫这些就更加是数不胜数,这样的罪行只要是被捉到了,不管是经公还是私下里被黎援朝的人给堵了,最终的下场肯定是逃不过一个死字儿。
走到了这一步,他不知道自己已经踏上了一条不归路吗?当然是知道的。
所以投降这个词,压根儿就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
“投降?就你们这几块烂番薯,臭大蒜,也想让你爷爷我投降?
姥姥!
黎援朝呢?让黎援朝给我出来说话,我没有看见他,是不是怕被我给捅死了,才不敢出现在我的面前?没想到大名鼎鼎的黎援朝竟然只是这样的货色。有本事就来和我一对一的单练,让这么多人对付我一个,一点儿江湖道义都没有。”
视线范围内没有看见黎援朝,小混蛋儿只是自认为他是因为害怕出危险,所以躲在了人群后面。
眼前的人他认识,和自己犯过照,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