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马灯看罢。
余琛不说是惊讶吧,简直就是目瞪口呆。
仗义多为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啊!
这陈世美来了,都得给你敬茶递烟!
人家辛劳半生,供你读书作文考取功名,最后别说没落得个好,更是丢了性命!
“大人已经知晓了?”被余琛看她一生走马灯的时候,文至秀好似也若有所感,轻轻一躬身道:“如此也好,奴家也不必唠叨了。”
余琛点头。
他已经大抵都知晓了,一切真相。
无非就是文至秀因为早些年的劳累,既已年老色衰,又因为积劳成疾没了生育。
而那文志章却正是平步青云时,无论是眼光还是见识都不再是从前那个小县城里的书生可以比拟的了。
这种情况下,他自然变了心。
而文至秀也不是那般挟恩图报之人,曾直接与文志章说过,若是过不下去,那便休了她就是,大家也好聚好散。
可文志章却是义正辞严地拒绝了。
文至秀当时还以为他还有一丝良心,也就没有再提。
谁能想到,他竟是为了自个儿的名声。
后来更是被那大皇子送来的女人勾引,听信其谗言,恶向胆边生,指使人杀了文至秀,还在灵堂上摆出那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样来沽名钓誉。
总而言之吧,事儿就是那么个事儿了。
不复杂,但实在是让人咂舌。
“岂有此理!岂有此理!”石头两只拳头捏得紧紧的,咬牙切齿!
余琛也是叹了口气,向着文至秀一拱手。
——有权有钱后变坏了,自古以来,这都不是什么稀奇事儿了。
可这文志章不爱就不爱了呗,文至秀又不是那种死缠烂打的类型,可偏偏儿这文志章为了名声,宁愿对自个儿结发之妻痛下杀手!
简直……恶心。
“我知晓了。”余琛点头,“此事,我来帮你办了。”
“多谢大人。”文至秀深深一礼,“还有一件事儿,若是大人方便,恳请大人帮忙。”
“夫人请讲。”
“奴家墓碑之上,应当是书写的‘文氏至秀’之名,还请大人帮奴家抹了,奴家这会儿觉得死后还要冠着他的姓……脏。”
“举手之劳,自无不可。”
余琛点头,带着石头与虞幼鱼离开了阴曹地府,黄泉河畔。
回到不归陵上,石头立刻去将那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