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国内,并不牵扯到国内的发行制度,属于绕路而行。
但无论是电影局还是中影公司的人,都知道这种让制片单位直接拿票房分成方式“后患无穷”。
在目前的体制环境下,一旦开了口子,肯定会人心思变,从而惹出无数的麻烦来。
天知道那些制片单位会不会因此受到鼓励,又要就国内的票房跟中影公司重新划分?
天知道会不会有人揪住这一点,去对国内现有的发行方式开炮?这些情况太不可控了。
领导可不希望见到这样乱成一锅粥的情况。
所以没有别的可能,他们也只能给好心的宁卫民吃个软钉子了。
只是话说回来了,宁卫民的初衷终究是好的。
他的建议,本质上其实是不惜自己吃亏,甘愿自己少拿几个钱,也想要把钱用在实处,去尽量扶持一下国内电影事业的发展。
所以念在这一点上,电影局的领导终归还是提点了他一句、
说尽管他的建议不能予以采纳,但换个角度,他们也不禁止那些制片单位自己去拉赞助,更不会阻止某些想要扶持国内文化事业的单位主动给制片单位捐款。
如此一来,宁卫民登时秒懂。
这下子,就连他自己都忍不住暗骂自己一声“蠢”了。
说白了,事儿还是可以这么办的,只是无非换一种出钱的名义罢了。
领导的意思是,只要不打出票房分成的名义,他自己愿意把他的获利交给谁,去做什么。那都是他的个人自由。
这不就和他前不久主动表示愿意拿出自己在坛宫饭庄的分红,和几家投资方的老朋友们一起分享的做法几乎一样吗?
灵活变通一下,采取曲线救国的办法,也就不存在政策性的阻碍了。
要不说呢,面对这个注定要经历重大变革过程的时代,怎样才算真正的通透?最关键的一点,就是做事不能太过直来直去,得懂得审时度势。
在保持初衷的同时,还必须从切合社会环境和实际需要的角度下手才行啊。
有的时候就是得绕一绕弯子。
否则,只有一腔热情,只懂得认死理,那是做不成事的。
至于具体到首批带到海外的影片选择,除了电影局领导点名推荐的西影厂《老井》和《孩子王》之外,宁卫民不便拒绝,都点头应承下来后。
对于其他三部电影的选择,宁卫民选择优先照顾了自己的家乡制片厂京影厂,选择了目前已经成片的《鼓书艺人》和《金镖黄天霸》。
而最后一部当然留给了陈培斯的几年前拍摄的《父与子》。
对于宁卫民这种小小“私心”,电影局和中影的人都采取了默许的态度,并没有公然反对。
只是中影公司的人提出《鼓书艺人》中含有不少抗战的情节,担心送到日本去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