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特殊的汲取“感觉”,来之不易,每一次都要割出数十道伤口,配合穴位和动作,置自身于险境,而后才逐渐摸索出“感觉”,接着维持出感觉,在日光下,凝聚日之精华,月光下凝聚月之精华。
而身上的伤口,他也有办法解决,正是用了之前偶然发现的办法,他会抓些野兽,在聚完精华之后,保持住“感觉”,在野兽血肉中汲取养分,野兽肉眼可见的变老,而他的身体一遍遍的恢复活力。
渐渐地,他将“感觉”的开发过程进化,不再切开伤口,而是靠着点穴来左右血脉是否流通,进而刺激血脉按照顺序突破,从而产生“感觉”,此途径大大缩短了他找到“感觉”的时间,使得他每日夜聚集到的日月精华达到了之前的十多倍。
而他对“生命力”的汲取过程也完成了进化,进化的方式很简单,他先是砍下自己的手指,是的,他就是如此的狠,然后利用“感觉”,吸噬野兽血肉中的生命力,一天一夜后,他的手指长成了。
他意识到自己应该是找到了另一种修行之道了,他把那种生命力,称为生机,将自己的能力称为“吸噬生机”。他花了十多天,抓了十多个蛮人以及三四十头野兽,把它们的手脚都剁了,堆积到了一处,鲜血流成了河。
他直接砍下了自己的左臂,一狠心,把自己的左腿也砍去半截,接着,洒然地跳进了血堆之中,他是如此想的——死就死吧,可他不会死,他必须要活着。
奇迹对于这个孩子而言,并不是偶然,而是必然的,他把吸噬生机的过程故意放得很慢,他感受得到自己生命力的流逝,并以自己的生命力为准找寻生命流动的过程,继而彻底触摸到生命力的存在。
他在那堆血肉中一躺就是三天,而被砍去的胳膊和腿,都长出了白骨和血肉,渐渐地,他发现了生命力不同于聚集精华,和血脉顺序流动的,另一种“感觉”,那是生命力独有的“感觉”。
他抓住了那“感觉”,并开始“自残”,在明确感觉到自己在汲取外界养分的过程中,毁坏汲取过程,从而在本体自救的过程中,发现自己的生机的实际存在,终于,一个超越了整个时代的东西,被他真真切切地感知到了,那是生命力,是在每一个生命体中存在的——生机。
当他完好如初的走出流干了血液的尸堆,他的世界变了,他感知得到四周所有的生机,甚至可以知晓雪下的土中,埋着几只活着的虫子,隐匿的手段对这个孩子无用了,因为只要是生灵,就会有生机。
同时,孙梓凯发现自己可以根据生机的大小判断一个生灵的层次面,譬如虫子的生机与野兽的生机是同等层面的,草木的生机要低一阶,而人类的生机要高一阶,但可惜的是,生机并不能直接看出一个生灵的强弱,毕竟生命力旺盛,不代表他善于战斗,但妙的是,生机可以直接看出一个人的寿命长短,大致也可以判断出哪种东西吃了利于补充生机。
他将手放在一棵树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