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尔的诸多湿林山地据传瘴气不断,倘若我宣军将士将肉搏近战作为主要进攻手段,则极有可能会因水土不服而吃大亏……故而,臣以为,采用火攻远攻为上上之策。”
听完闫瑞对征讨尼尔战事的用兵筹算与分析,楚天耀的眼神是越听越亮,入敌境主战可能会引发的水土不服问题,这一点,不止是洛重云观察到了,闫瑞也同样注意到了这点!
果然,顶级武将之间对于战局的诸多分析很多时候都是趋同的,只是,在具体的进攻方略这一块,闫瑞与洛重云二人的想法有一定相似处,但却又有本质的不同……
近战不利,采用远攻为上策,这一点,闫瑞和洛重云的判断几乎一致。
只是洛重云给出的建议是采用弓箭、火枪手作为主力,远程攻战;而闫瑞的方法却更为极端暴烈,直接采用火攻!
大面积的运用油火远攻,不用想也知道会波及当地无辜的尼尔百姓民众,可这在闫瑞眼里压根算不得什么。
大宣新锐武将行列,最喜屠城的人非他闫瑞莫属了。
在闫瑞眼里,去外邦国境打仗,他杀的人,无论是敌军还是外民,那都与畜生无异,他动起手根本不带丝毫犹豫的,更别提什么心理负担了。
倘若不然,他闫瑞这白发阎罗的名号是怎么来的?
所以说,闫瑞与洛重云两者间本质的不同就体现在这,相较于手段暴戾极端的闫瑞来说,洛重云要显得理智温和许多。
换成洛重云主战征讨尼尔一战,他是不会像闫瑞这样视当地无辜民众为草芥牲口的,毕竟在前者眼里,这帮手无寸铁的外邦蛮民,那可都是免费的壮劳力,赶紧拉来当壮丁使唤还来不及,又怎会舍得杀呢?
两者间的能力与本领可以说是不分上下,但这性格方面却又截然相反,倒也真是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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