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个目标就是提升自己的修为。
所以他想上前线了!
就算不到前线,他也要去一个有血族的地方。
他的最大优势就在于吞噬。
吞噬血族就是最好的选择。
而且在离开之前,他也要将一个麻烦给解决掉,那就是李魁。
这个人始终是个祸害,留着迟早会给自己制造大麻烦。
与其等着麻烦上门,还不如自己先将其解决了。
秦朝阳在小本本上都记好了。
……
又过了两天。
今天的秦朝阳特别兴奋,因为第一批50个手雷做出来了。
这50个手雷当中,有40个是普通的,也就是没有放尸香幻魔花药粉的那种。
普通的手雷,秦朝阳取名为手雷1号。
掺着尸香幻魔花药粉的手雷,取名为手雷2号。
这两种已经满足绝大部分需求了。
手雷1号对付一些低等级的血族。
手雷2号对付中等的血族成员。
至于高等级的血族,这东西不一定能起到作用。
所以刚刚吃过早饭,秦朝阳就吆喝众人一起出城。
他要找个地方,准备做实验。
另一边,李府。
“少爷,您让我盯着的那个秦朝阳出城了!”
李魁同样是刚吃过早饭没多久。
正准备出去转悠一圈时,一个跟班跑了过来,在他耳边嘀咕了一句。
“你确定?他们一共有几个人?”
李魁说话的声音也不大,主要是这件事情他不想让自己的父亲知道。
“少爷,就一辆马车,应该还是那几个女的!”
李魁一听是那几个女的,眼睛就是一亮。
要知道,秦朝阳身边的女人个个都是国色天香。
除去孤烟墨吟不能碰之外,其他的李魁都不担心。
“孤烟墨吟在不在?”
李魁的确是心动了,但还是要确认一下。
如果这个女人在的话,还是有些麻烦的。
最主要的是,这个女人身边有一个莫姨,很不好对付。
“少爷,这个我真不知道,他们是赶着马车去的,里面有谁我也不太好确定。”
李魁点了点头,然后向这个跟班吩咐起来。
没一会儿功夫,几匹快马悄悄地离开了仰光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