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话,没那味了。
去年我又在网吧待过一夜,很冷清。
对我来说就那样,玩什么游戏都觉得无聊,最后是听着音乐睡着了。
真的就无所事事的通宵,而且脚会很冷。
寒从脚下起嘛,网吧过夜的人基本都知道冷脚的酸爽。
其实也是我感觉,周围几个技校的男女一起组队打游戏,倒是非常热闹。
人的悲欢并不共通,我只觉得他们吵闹。
年轻人呢,真是青春呢,青春的末尾呢。
青春?那是什么?我不知道。
在我回过神来的时候,我的青春早已结束。
一个人走过的岁月是黑色的,一群人走过的黑色岁月就是彩色的;类似如此。
我旁观着旁人的青春,那也是我的青春岁月,不过我是其中的背景板,路人甲,小巷子里被霸凌的那个,之类的。
算啦,过去的事情都过去了。
青春?见鬼去吧,那种东西谁有啊,反正我没有。
我并不觉得吧。
一切都是因果,昔日的霸凌者终究会成为被霸凌的那个,而霸凌的人又会开启新的循环,最后又成为被霸凌的那个。
这种事情我见多了,这就是因果循环,也有点冤冤相报的感觉。
A霸凌b,后来b被c霸凌,然后c又被d霸凌,就是这样无限延续的因果。
忘记自己的罪孽并不等于无罪,没人是无辜的。
是,我曾经遭受过校园霸凌,那是导致我辍学的原因之一。
但是,我以前就没霸凌过别人吗?
我忘了,主观上我自己真的完全忘了。
但客观事实并不会因为主观意志而改变。
罪人有罪就是有罪,忘记罪孽,但是其罪孽存在也是客观事实。
你不可能在法官审判你的时候说你忘了自己的罪孽就可以无罪。
什么掩耳盗铃,自欺欺人。
轮回也是。
许多人都觉得凭什么上辈子的罪孽今生要承担?
呵呵,忘记罪孽并不等于无罪啊。
我小时候相信神明,因为我不懂,别人说什么我就信什么。
后来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