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不搞,信不信我把衣服脱光在大街上裸奔?”
“……”
安幼鱼呆呆地张着嘴,喃喃道:“裸奔?不是,这和搞对象有什么关系吗?”
林默眼睛一瞪,“有没有关系重要吗?我就问你慌不慌?”
“我…倒是不太慌。”
安幼鱼咬着嘴唇,语气弱弱:“就是觉得裸奔有点不太文明,这大晚上的,你别再吓着别人。”
“观个鸟而已,你以为人人都像你那么胆小吗?”
林默越说越郁闷,咬着牙道:“最后再给你一次机会,对象,搞,还是不搞?”
安幼鱼手指在林默膝盖上戳啊戳,“非要搞吗?”
“要搞。”
林默义正言辞地点头道:“人活一世,总要尝试点新东西,如果连这点勇气都没有,枉而为人!”
“有道理。”
见林默说的头头是道,安幼鱼习惯性地附和了一声,纠结了一会儿,她深吸一口气,做出了一个重大决定,“那就…搞一搞吧。”
见女孩上当,林默长吁一气,郁闷的心情一扫而空,“这可是你说的,不能反悔。”
“嗯。”
安幼鱼点点头,随着话音一转:“不过,我们要约法三章。”
林默毫不在意地一摆手,“别说三章,三十章都行。”
在他看来,只要女孩愿意和他搞对象,就等于迈出了最关键的一步,提点条件,根本无伤大雅。
反正随着两人感情的逐渐升温,生米成为熟饭的那一天指日可待。
安幼鱼顺坡下驴,“好,那就三十章。”
林默呼吸一滞,“大姐,你怎么还顺着杆子往上爬啊?三章就三章,什么三十章,你不要太过分。”
安幼鱼如水的眼眸闪动,蠢萌之意展现无疑,“有杆子,为什么不爬?”
“这个……”
林默张了张嘴,索性直接跳过这个话题,“不是约法三章吗?说吧,哪三章?”
安幼鱼轻轻地戳着下巴,“第一,我和你搞对象,你不能趁机欺负人。”
“好。”
“第二,我们是搞对象,不是谈恋爱,对外我们还是好朋友。”
“好说!”
“第三,你把之前的那张卖身契还给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