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他们便出发了,远远的便看见了辽军已经列阵等待了。
完颜堂下令所有骑兵全部下马,牵着马往前走,这是要积蓄马力,等到进入冲锋距离的时候,再上马开始冲锋。
若是在开战之初,金国人有的是战马,一个人至少有两匹马,可现在不仅一个人没有两匹马,还有很多人没有马。
金贤俊穿了一身铁甲,手持一根狼牙棒,而朴天牛和崔志勋则都是手拿盾牌和弯刀,这是金贤俊要求的。
保护他的后背,盾牌是最好的,不然对方用弓箭袭击,就算叫了他注意,也来不及反应。
在进入三百步距离,完颜堂下令冲锋,号角吹响。
金贤俊和朴天牛、崔志勋三人也骑着马开始往前冲,但是他们的马术不怎么样,如果骑着马反倒束手束脚。
所以之前金贤俊就已经交代了,一旦进入混战局面,三人都要下马步战,因为那时候骑兵的冲击力已经丧失了,在马上反而不如步行。
尤其是对于他们这种以前基本上没骑过马的人来说,更是如此。
于是,他们冲入战争,双方混战在一起的时候,金贤俊和朴天牛、崔志勋便跳下战马,三人成品字形,两个人护住后方,而金贤俊则舞动着狼牙棒嚎叫着往前冲。
他的狼牙棒施展出来,当真所向披靡。
其实他不会什么武功,但是他经常被人欺负,从小到大打过无数的烂仗,他的战场经验都是从实战中得来的,知道这种械斗该怎么打。
反正身上穿的铠甲,他又力大无穷,狼牙棒抡起来猛砸过去,对方即便有盾牌抵挡也挡不住,他这一棒下去,连带着盾牌一起狠狠砸在身上,往往能将对方砸的脑浆崩裂而死。
他杀的所向披靡,连杀了十几人,而且他是紧跟着完颜堂的。
完颜堂手持大刀,左冲右突也是异常骁勇。
他很快发现了,金贤俊在他旁边同样杀得十分勇猛,不由大为赞赏,叫道:“跟紧我。”
金贤俊答应,紧跟在完颜堂的侧边,替他挡住侧边的攻势,使得完颜堂能够全力的应对正面的进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