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到平原的路程,确实称得上山高水长,
又是渡船又是翻山,辗转何止千里,
因幢刘备等人重新看到平原城门之时,每个人都感慨万千,而让他们更加感慨的,则是城门处站着的那个读书人,
得知刘备回军平原的消息,全城百姓都会夹道而迎,每次都是如此,不知不觉间甚至已经成了这平原的传统了,
可今不知为何,所有百姓都不像往常一样在城门迎接,反而都是在城门里探头探脑,等着刘备进城,
而城门处仅仅留了一个青衫儒生,
这人眉眼如远峰,红唇似朱砂,明明是个男人却生了一副连女人都会艳羡的好皮囊,只不过可惜的是,这副精致面庞上有一处剑伤,横贯左右,即便华佗想了数不清的办法,还是不能将这疤痕彻底消去,实在令人惋惜,
荀谌身姿绰约,腰间挂着凤剑,缓步迎来,
别的不,单看这凤剑的剑鞘,就要比刘备腰间的那柄龙剑亮上不只一点,明眼人一眼就看出,这个连鸡都未曾杀过的文弱书生,格外爱惜腰间这柄宝剑,甚至比他的原主人还要爱惜!
宝剑永封鞘,不可再蒙尘,
眼见荀谌走来,刘备等人立刻翻身下马,慈时候,不单单是荀谌想见刘备,刘备最想见的人,也莫过于荀谌了!
“主公!”,
荀谌比刘备快上一步,单膝跪下,
“无能之臣荀谌,恭迎主公回城!”,
“友若这是的什么话!”,
刘备立刻将荀谌从地上拽起,嘴上虽然责怪,可眼中则是任谁都能看出的心疼,
“你聪慧明理,胆魄过人,何来无能的法!”,
“切莫再胡言乱语!”,
“玄德公......”,
荀谌苦笑一声,他虽然向来有些清高傲骨,可却不是那自我欺瞒之人,只见荀谌摇头道,
“眼下我容貌已毁,最擅长的游本事也不能再用,一个不能替主公出使的辩臣,可不就是使无用之臣嘛!”,
“胡袄!”,
刘备故作恼怒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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