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微微躬下身子行礼。
一哥孙京一脸的丧气,可见刚才是被老爹骂了一顿,正抱着书在架子旁边垂着脑袋。
“念儿,这猫是哪里来的?漂亮富贵得很哪!”
孙念抱了一路,累的手臂发酸,赶忙把猫儿放在旁边的桌上,喘匀了气儿这才把事情缘由讲了一遍,还把那绣着“兴”字样的荷包轻轻解下来给老父亲看。
孙念说话的时候,李盛就很乖地蹲在桌子上扮演一只乖巧猫猫,但脑子里却在想着,不都说明代女子裹脚吗?难道孙姑娘家人疼爱她,不曾遵循这等陋习?那可是太好了!
系统在耳边跟他解释:明代官宦人家女儿也裹脚,但并不是后面那种裹法儿,而是松快得多,而且明朝多从民间择选宫女,一旦登籍入内,便要改作宫中官样,使得宫女们能在御前大内奔波颠簸,明朝的裹脚是不影响行走的。
崇祯帝的田贵妃缠过脚后仍然能陪着皇帝骑射蹴鞠,“宫眷喜蹴鞠之戏,田贵妃风度安雅,众莫能及”,可见宫内女子们行走蹦跳乃至游戏都是不妨碍的,其当时情状便可见一斑了。
李盛听着就很高兴,这里的女孩子们不用受那个罪,真好啊。
猫猫一心情好,尾巴就晃起来,黄色的长毛大尾巴晃了两下,被孙姑娘捉住以手作梳,捋顺了毛毛——李盛一路跑过来,身上的毛毛很多都乱糟糟的。
“念儿,你为何确定这一定是兴王府中出来的荷包?说不定是哪家女郎养的狸奴,
那女郎名字里便有个‘兴’字呢?”
孙念摇摇头,拿过荷包来,走到窗台处,对着日光说给身边的两个大男人听:“看这暗绣纹样,再看这交织纹理,便可知不是一般官宦人家能用的,说不得便是御用,听闻去年年节上,皇爷还赐了兴王府锦缎。”
孙交点点头,便听见后面”喵呜~“一声。
桌子上有个插瓶,里面放了几根孔雀翎羽作装饰,李盛瞧见了,爪子痒痒,忍了两下实在忍不住,就站起来去抓住玩儿,一边抓一边控诉,要稳重一点啊,啊啊啊这该死的生物本能!
他抓弄间,孙交便看见了他爪垫上的印记,三步并作两步连忙跑过来,捧住猫爪垫看了看,惊得眼睛都瞪大了。
他似乎不太相信,又稍微使劲儿揉了揉那肉垫上的颜色,丝毫不落,认真看去,那颜色竟是肉皮里透出来的,可见是天生就这样。
再看这猫眼瞳里显眼的明黄色,孙交沉默了两息,转过头来问女儿:“念儿,当年议亲之事你也知道,你对兴王府世子如何看?”
孙姑娘不愧是整天捧着书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