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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案是件严肃的事情,国法、天理、人情缺一不可。
许遵一直是这么认为的,也一直都是这么做的。
十几岁的小姑娘预谋杀人有罪,但是小姑娘在为母守孝期间被叔父逼着嫁给年龄足够当她爷爷的老光棍心里有怨气很正常,即便有罪也不当是死罪。
阿云在案发后没有畏罪潜逃,被带到县衙后就交代了罪行,主动自首可以从轻发落。
且大宋律法规定守丧期间不许婚嫁,阿云和韦大的婚事不成立,罪名就不是十恶不赦的谋杀亲夫,而是普通人之间的行凶未遂。
许知州对被迫嫁人的小姑娘心生怜悯,如果阿云知道她和韦大的婚事不合法直接告上县衙就能摆脱这桩婚事的话,或许就不会沦落到现在这个地步。
不过村子里的事情多是家族内部解决,小姑娘知道婚事不合法只怕也找不到能为她做主的官。
清官难断家务事,没有官员喜欢接手这种案件。
唉,难办。
苏景殊看完许遵的复审结果,再想想《刑统》中关于杀人案的判定,感觉这事儿L还有的纠缠。
普通人行凶未遂然后向官府自首只需要流放,就算是流放三千里也有可能保住性命,比谋杀亲夫斩首示众轻的多。
问题是,许大人的改判别人认可吗?
苏通判很发愁。
他也觉得行凶杀人的小姑娘情有可原,真要是穷凶极恶之辈不会连砍十几刀都没把人砍死,阿云要杀韦大应该就是接受不了嫁给老光棍。
案子简单清楚,犯人供认不讳,除了许大人,绝大部分官员都会和县衙一样说阿云是谋杀亲夫。
世道对女子不公平,从古至今一直到后世都没变过,没有人会在乎阿云为什么嫁给韦大,他们只在乎韦大和阿云是夫妻,即便这对夫妻的年龄差了三四十岁。
夫杀妻是家事,只要妻子的家人不去闹,夫家很容易就能找到借口将事情遮掩过去。
妻杀夫是十恶不赦的恶逆之罪,不管妻子在动手之前遭受过怎样的虐待,只要她提刀杀害丈夫,最后等着她的都是斩刑。
斩刑,死刑中的极刑,在民间的威慑程度仅次于凌迟。
唉,难办。
知州大人和通判大人心里都沉甸甸的,不知道案卷送到京城会得到什么样的答复,刑部和大理寺的官员又会是什么看法。
但凡韦大真的被杀他们都不会这么发愁,杀人肯定要偿命,现在韦大只被砍掉一根手指头,谋杀案并没有发生,就这么判阿云死刑未免过于严苛。
慈悲之心不能少,他们得合理合法的保住阿云的性命。
苏通判和许知州在书房里讨论了半晌,案子本身没什么问题,问题是如何定罪,讨论了半晌什么都没有讨论出来,直到傍晚迈着沉重的步伐回到家中也没能轻松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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