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知青院的老大哥和大家长,白琛饭前开讲。
他端着搪瓷杯站起身,“除夕一过又是新的一年,愿我们在新的一年能比去年更好,团结友爱!”
很朴实的祝福和愿望。
他举杯,笑容满面,“干杯!”
“干杯!”
人手一个搪瓷缸的易迟迟他们举杯和他相碰,然后齐齐低头喝了口水。
没错,搪瓷缸里装的是水,温白开水。
前奏结束后,就该愉悦的进食了。
红烧鲤鱼的卖相是真的漂亮,嘴亏狠的几人也没想着把鱼留下,搞什么年年有余。
食物得吃进嘴里才是自己的。
心里也觉得踏实!
比起留着鱼,他们宁愿把鱼吃进肚子里日日有鱼。
因此,一人一筷子完整的红烧鲤鱼就变得破破烂烂。
一口鱼肉下肚,周秋雨惊呼,“这个鱼好吃,竟然不腥。”
很是惊奇的样子。
周亚东就笑,“东北这边的鲤鱼和我们那边的鲤鱼不一样,因为水质和气候的原因肉质很好,味道极其的鲜美。”
“确实鲜。”
受限于调料的不全,说是红烧鲤鱼其实和后世的还是有区别。
调料也不多,油盐酱油和糖,再就是出锅的时候撒了点葱花。
味精耗油之类的都没有,味道却比易迟迟曾经吃过的红烧鲤鱼鲜嫩十倍不止。
众人边吃边聊,聊着聊着白琛说起了他刚来靠山屯那一年被狼盯上的事。
“你们是不知道,我当时人都快吓傻了,所幸那是一头被驱逐出狼群的孤狼,年老体衰还是个瘸腿,不然你们今天都不可能认识我。”
回想起当时的险象环生,他一脸唏嘘。
“你受伤没有?”
易迟迟好奇询问。
“冬天穿的厚,没受什么伤,但棉衣破了。”
指了指棉袄上颜色褪了不少的补丁,他神情平静道,“这个补丁下的口子就是那头狼留下的。”
“你当时不害怕?”
“怎么可能不害怕,怕死了,但怕也没用,只能硬着头皮上。”
他伸手比划了一下,“别看那狼老,肉却不少,我那一年冬天就靠着几十斤狼肉把自己养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