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弓,抽出腰刀或是匕首,伏低身体在枪阵中穿梭,只要是被打下马的草原骑兵,他们直接上去就是一刀,趁着敌人来不及起身的时候直接要了他的命。
不能不说,这些跟在郑芝龙身后的老兵,都是海盗出身,海盗别的不敢说,具有极强的冒险精神,也就是胆子特别大,虽然战况无比激烈,但是他们依然悍不畏死,甚至敢前出作战,收割敌军生命。
数名骑兵从马上掉落,有的人躲过了长枪和火铳的致命打击,起身后纵身一跃,跳进战壕之中跟守军近战搏斗起来。
当的一声,一名草原骑兵使用手中弯刀格开了刺过来的长枪,反手一刀将一个来不及收回长枪的明军劈倒。
长枪的优势在于远距离作战,像这种贴身近战,使用长枪反而无法对付近在眼前的敌军。这草原骑兵膀大腰圆,看起来应该是个百夫长之类的军官,武艺颇为高强,转瞬间就干掉了三四个长枪手。
正当他狞笑着迎向下一个明军的时候,斜刺里,一名兴华军火铳兵挺起刺刀就冲了上来,端起刺刀瞄准那草原兵的咽喉就是一个突刺。
这一招对于兴华军的每一个士兵来说都已经是演练了成千上万次,哪怕是在睡梦中,他们都在复习这个动作,突刺已经成为了火铳兵的本能。
对于高衡来说,有了领先四百年的见识,和后世特种兵的经验,在战场上,最简单的杀招往往最致命,招数不用太复杂,像是兴华军的步兵,只要把突刺这项技能刻在肌肉记忆里,最起码在战场上一对一是绝对不落下风的。
果然,按照以往的经验,这百夫长觉得自己的刀肯定能格开对方的兵器,可是这一次他显然是失算了,他眼看着对方手中的不知名武器刺了过来,但是自己的刀就是慢了一步。
“呃!”他的喉头发出了咯咯的声音,只觉得喉咙和鼻腔里有液体上涌,随即一股鲜血喷了出来,兴华军士兵的动作非常快,刺刀准确刺入了敌人的咽喉,紧接着他用力一抽,肉眼可见百夫长的喉咙上多了一个血洞。
当啷一下,百夫长手中的弯刀掉在了地上,他本能地用手去捂住自己脖子上的伤口,但是下一刻,血液如同小溪一般止不住地流了出来,他跪倒在地,呼呼喘息着,可空气怎么也吸入不到他的肺里。
“杀!”兴华军士兵呐喊着,再次刺出,刺刀没入百夫长的身体,他挣扎抽搐了一下,被钉死在地。
相同的场面不断在阵地各处上演,长枪阵再厉害,毕竟也只有八百枪兵,在敌军步兵和骑兵不要命的联合冲击下,枪阵被彻底击破,许多长枪的枪头都被砍断,大量的汉军士兵跳入战壕和守军纠缠在了一起。
高衡挺起手中长枪,连续格杀数人,然后下令道:“骑兵,反冲击,立刻两翼反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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