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瑟携带的美酒不是俗物,名为‘火神之酒’,乃是太阳领主的私酿。
他从老爹的酒窖里偷将出来的,既然是半神喝的酒,那便连半神都能灌得醉。
在场的精英有二十四人,每人都来上半杯,想着喝酒壮胆不碍事,哪曾想酒一入口,脑袋就开始发飘,感觉口感还挺甜的,没琢磨出味道来,就又是一口下肚,思维就开始混沌了。
这小玩意,劲儿还挺大。
密教徒们担心这酒喝多了不好,看向安苏他仨,却见他三人也端着酒杯一饮而尽,便也放下心来,
安苏端着酒杯,面色依旧如常,他的酒量不算好,前世在毕业典礼上都快喝得烂醉。
但他比较的阴险,看似仰头一饮而尽,实则酒水顺着他的脖颈就往下面淌,流进了衬衫领口之中,因火神之酒的超高浓度,不到数秒就迅速地蒸发掉了。
而李斯特也是一个高手,他老爹身为‘边境圣手’,自然是有许多操弄水魔法的高超手艺,诺曼侯爵就有一招运转魔力回路将进入体内的水元素从指尖逼出的技术,李斯特从小习得,当下运转魔力,将水元素自指尖逼出。
到了亚瑟,他就最重量级,没前两位那般花里胡哨,暗道‘这玩意不就是啤水’,直接昂着咕嘟咕嘟一饮而尽,打个酒嗝,面色红润如常,这酒他从小偷喝到大。
他老妈哺乳的时候,都要往奶粉里兑点酒精。
看到这三人耿直地一饮而尽,密教天才们心道也不能丢了男人的威风,若是在酒场漏了怯,又凭什么能够当选教团的准圣子?
凭什么服众?
“干了!”
当下心一横,直接就仰头就饮。
火辣辣的酒水顺着喉到灌入肺腑,一股热气直冲脑门,火神之酒的威力瞬间就显现了出来,他们只觉得有一股豪气凭空自胸中升起,环视周遭同僚,想我三大教团有如此豪杰,何愁大事不成?
便是当下直接造反,杀上那贼娘养的七神殿堂,剁了那光辉之首的秃头,又有何不可,这天底下的秃头,他梅林做的,我就做不得?
“干杯!”
“喝!”
“我干了!”
阴雨也散尽了,黄昏将落,暮色的血红色光辉洒在所有人身上,他们环顾彼此,只觉得有心中有如太阳般的热情自胸中升起,平日里眼瞅着怎么都不顺眼的其他教派,现在看起来竟还觉得有些亲切。
便看最不受欢迎的生命教徒们,都觉得其和蔼可亲。
“现在气氛正高,正适合有人出来讲两句。”李斯特代表生命教廷首先发话,引得周遭人一片赞同。
“我同意。”亚瑟也跟着帮腔道,“但我们要选一位最众望所归的作为代表!大家一起选一位出来!”
密教天才们互相看着彼此,他们都是潜伏进帝都的卧底,同一个教廷的教徒还好,其他两个教廷的教徒们都不认识,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