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除了照顾凡妮莎,就是学插花、瑜伽,再就是看小说,这个名字也是今天才听到。”
“这就是问题了。杜志辉的案子,死者没一个名人。结果报纸杂志拿他做文章博销量。司徒笑是个明星,拍戏的时候被人打死在街上。可是你们看,有关这件事的新闻报道并不多,也没有形成舆论热点。你们觉得这正不正常?所有的报道都是集中报道司徒笑以及案子发生的背景,导演和剧组的责任,并没有人挖康子健的底,这样的报道你们见过多少?”
罗乐儿思忖片刻之后,也认同了陈彦祖观点。
“你这么说也有点道理。那为什么会这样?”
“兴达公司的背景一定不简单。你的观音兵只能查到表面,背后那些东西,就超出律师的能力范围。”
罗乐儿皱起眉毛:“你是说社团?”
“应该就是这样。兴达很可能是某个社团推出来的白道生意。这个社团很有势力,又拿了大笔钱出来做公关,让舆论不至于沸腾。这样也可以解释贱人王为什么自己不努力准备官司,宁可赔钱也要找人帮忙。”
“想得美!让他去死吧!”
罗乐儿咬牙切齿。
陈彦祖看向严少筠:“现在你知道这官司有多麻烦,如果我让你签了它,你会怎么做?”
严少筠想也没想立刻回答:“那就签了。”
“你不怕我判断错误?”
“出错就两个人一起扛,有什么关系?”
眼看严少筠真的开始找合同,罗乐儿瞪大眼睛:“你们怎么回事?明知道有问题还签?”
“稍安勿躁。合同当然有问题,但有问题不代表不能做。你和少筠一个是律师一个是大律师,应该听过不可拒聘原则。”
罗乐儿:“只要当事人所委托的事务属于该大律师的执业范围,而当事人又愿意付出该大律师一般收取的费用时,大律师便必须接受这宗委托,不能因为他个人对当事人的观点或因其他不应考虑的因素而拒绝接受聘用。”
严少筠补充道:“师父给我们举例子,说打官司就像叫计程车一样。当事人就是乘客,大律师就是司机。司机不可以拒载,大律师不可以拒聘。”
“就是这样了。这个官司是贱人王转给我们的,还可以推脱。如果下一个官司是直接找上门来,我们又该怎么做?有杜志辉的官司在前,后续找上门的官司大概率都是刑事案。越是收益高的案子,就越是有麻烦。如果什么都怕,就没生意可做。我知道这个案子有很高的风险,但不会因为这样就不做。只要回报对得起这个风险,一切就不成问题。”
“三十万而已……”罗乐儿小声嘀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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