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幕上都在大肆转载着一张张,裴枭携带身边的未婚妻,两人走进拍卖会场的照片…
所有媒体摄像机,全都对着这一对般配恩爱的壁人。
南沙湾破烂的出租房里,宋明珠一蹦一跳地从浴室间里出来,坐在沙发上,看着从脚背到脚踝的位置,全都是大面积的烫伤。
找的兼职干了三个小时的活,脚就被烫去了。
没有大小姐的命,倒是有大小姐病。
宋明珠放学的时候自己找了一家夜宵摊做兼职,五块钱一个小时,学费裴枭已经一次性帮她给交完了,校卡里的钱都是这三年的餐饮费,除了平常用的生活费,她一个月也都花不了多少钱。
宋明珠不挑食,就算是顿顿吃馒头,能填饱肚子就行了。
谁想到,钱没赚到,倒是先把自己弄受伤了,老板换炭火,她站在一边,不了被人撞了一下,脚就这么被烫去了,除了三个小时的工资十五块钱,老板又赔给了她五十块钱,还是见她年纪小,才给这么多。
虽然出了点小意外,起码这个月的饭是有着落了。
她是穷过来的,不像裴枭,在裴家过了十几年优越的生活,这点钱他根本不放在眼里。
宋明珠有钱没钱,她就是喜欢攒钱,她攒了很多很多的钱,一直存着不舍得花,全都攒在一个大铁盒子里,打开铁盒盖子,里面都是几张零碎的钱币。
医疗箱里,像挤牙膏一样,挤出烫伤膏用棉签涂在伤口上,宋明珠疼得直冷吸了口气。
脚背上火辣辣的疼,根本让她没有办法学习,这种灼烧的疼痛,早知道她不该挑破水泡,最后她还是用了笨办法,拿出老旧的电风扇,吹着烫伤的伤口,灼烫的痛感才稍微减轻了些。
这一夜,宋明珠睡得并不安稳,迷迷糊糊,越发炎热的天气,电风扇吹来的风周围都带着燥热。
君临公馆。
安静的走廊,男人从房间里路过,听到侧卧传来的动静,他下意识推门走进去,见到里面的人,眸光凝起,“你在做什么?”
这一声,让佣人吓了一跳,“先生,我在收拾明珠的小姐的被子,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回来,我就先把被子收起来,免得落灰,等她回来住,我在铺上。”
裴枭推门的手缓缓放下,然后…默然不做声地离开…
夏季的夜比较短暂,凌晨四点的天,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