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上午,陈胜一行人终于是到北耀郡城了。
叶开也完成了他人生的又一次蜕变。
这一路不到百里距离,他们遇到了三波难民组成的劫匪,无一例外,全都为了生存而杀过人,吃过人肉,有的甚至把人的骨头削尖了当兵器使。
叶开不仅具备了杀心,还让手里的飞刀见了血,附上一条人命。
原因是有个劫匪将幼童的腿烤熟,在打劫的时候还拿出来啃食,用来彰显自己的凶恶,被极度愤怒的叶开顺着眼睛射了进去,一刀毙命。
“终于到了。”
张翠翠十分感慨。
要不是遇到了陈胜,他们娘俩儿早就成了人或野狗野狼的盘中餐了,又怎会有机会来到北耀郡城呢?
“是啊,到了。”
陈胜眉头微皱,感觉有些不对劲。
门口站着俩麻杆士兵,手持木质长矛,正懒洋洋地依在墙旁,其身体状况,也就比之前三天饿九顿的张翠翠母子要强,大概一天一顿,这一顿还很有可能是稀的。
如果仅仅只是这样的话,那还好说,毕竟北州乱成这样,普通老百姓躲避战乱都来不及,那还会去耕地,今年秋收定然大不如往年,黄巾军还能管你一天一顿稀的,实属不易了。
但在陈胜覆盖全城的感知下,可有不少高级将领在军营或酒楼里吃喝玩乐,那叫一个大快朵颐。
“张角是怎么管手下的,还是说人太多了,恰巧被我碰上一处歪瓜裂枣聚集地了吗?”
陈胜眉头微蹙,旋即便打算进城详察。
他的感知越是放大,对细节就越是模糊,得实际观察后,方能得出结论。
不过以现在这种情况来看,此地黄巾军的军纪恐怕很是一般。
“站住!”
门口两名黄巾兵伸手拦住陈胜,懒洋洋道:“入城一人五文,你这骡子……直娘贼,你居然有骡子?”
士兵很是诧异,看着老马直流口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