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发生争议,一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而这个标准的最终评审,标规局那边也学乖了,直接说明,你们来,主要是评格式,兼顾找错别字和疏漏,另外,高振东同志工作繁忙,不参会。
这回找专家就顺利多了,高老师不参会,那就好办了。
来的专家还都挺起劲的,给运算所和通信院指出了不少问题。
对于这两家来说,毕竟有很多东西他们也是还没吃透的,当别人指出的问题己方难以回答,在确认不是错别字,而的的确确是高振东原文的时候,就只好虚空搬救兵了。
“这句话,原作者原文如此。”
“具体释义,我们会在后期补充标准使用指导文件中注明。”
原作者是谁,高振东啊。
大家一听这个解释,你们特么玩儿赖是吧。
但是因为大家都不懂,想来高振东同志原文如此,那必定是有其意义的,只好就这么过去了,一切交给原作者吧,等标准使用指导文件出来了就明白了。
没错,对于一些复杂、难懂、晦涩、专业性强的标准,是会出一本类似使用手册的书的。
标准本身,是要求简洁、明了、无歧义,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有的标准就难免看不懂或者有疑问了,所以标准编制单位会出一本配套的使用手册,对于标准里的条文、使用方法、使用示例等等,进行详细的解释。
不管怎么弄吧,总之这个标准的送审稿是评审通过了,而现在这两家要做的事情,就只剩两件了。
一是来问高振东,那些不明白的地方到底是什么意思,能在报批稿里面解释清楚的,在报批稿里解释清楚,不方便在报批稿里面解决的,那就在使用指导文件里面去解决。
这里的送审稿是送上审查会的版本,而报批稿是审查会之后,根据审查意见,进行必要的修编之后,最终报上去等批复的版本。
不过这种修编,也不一定所有的修改建议和意见都接受的,在有充分、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在意见响应汇总表这类文件里注明理由,可以不响应修改建议或意见。
第二个,则是配合专业翻译人员,将这个标准翻译为英文版,准备送IEC,两个单位主要是负责内容的翻译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