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羊,全都不属于你,而是属于一巴老爷,当然,除了那条狗,它是你捡回来的,你给它取了个好听的名字:莱恩。】
【一巴老爷是本地的富绅,这些羊只是他财产的冰山一角,在你看来,一巴老爷甚至比大公更加恐怖,因为他的手里,拿着你的卖身契。】
卖身契,富绅,一巴老爷。
这些混乱的称呼恰恰说明这个世界还远没有到稳定的程度。
叶欢越过这只叫做‘莱恩’的小狗,直接打开了羊栏的大门。
只见一只只圆滚滚的绵羊迫不及待地从羊栏冲了出来,它们轻车熟路地冲向了山下那片绿地。
等这些羊走完后,叶欢走进羊栏里搜寻了起来,几分钟后,叶欢空着手离开了羊栏,同时故事之书也没有新的进展。
果不其然,想要推进职业任务,就必须要‘履行’自己职业的责任。
叶欢拿着鞭子向羊群走去,他还没走几步,就看到山那边冲过来的十几个黑影,这些黑影迅速包围了羊群。
叶欢看了很久,发现那些黑影竟然是一只只凶残的饿狼。
沙沙...
故事之书再次更新。
【天啊,是盘踞在山里的狼群!它们怎么会在白天出动?】
【快点去把他们赶走,如果羊被吃了,一巴老爷会要了你的命的!】
不用故事之书提醒,叶欢也猜出了接下来的故事走向。
他提着疯狂快步向前走去,就在他准备开枪的时候,他脚下的莱恩却狂吼着冲向了狼群。
一只白白胖胖的拉布拉多,用极高的嗓门冲向狼群。
这幅画面,怎么看怎么悲壮。
由于莱恩挡住了叶欢枪线,他不得已放下了枪。
倒不是因为他舍不得杀死对方,叶欢认为,这只狗在职业任务里应该也占据着一定的位置。
贸然杀死它,说不定会让职业任务产生变化。
所以,他也不能让狼群把莱恩吃掉。
想到这里,叶欢飞快冲向了狼群,可下一刻他就愣住了。
只见莱恩飞身一跃,竟然直接咬住了一只饿狼的脖颈,同时鲜血喷溅出来,将莱恩整个染红。
饿狼发出了凄厉的惨叫,它拼了命地晃动身体,想要把吊在脖子上的小东西给甩掉,可莱恩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