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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任恒有一辆百万级豪车外,人长得确实帅,穿上西装,派头十足。
天地良心,租房第一面的时候,余年看着邋遢到不修边幅的任恒,这没觉得这小子帅,现在收拾打扮起来,竟让余年生出几分羡慕。
穿过大市场,众人走走停停。
周婉依旧是一副外表高冷的样子,话少到似乎对周围的一切都提不起兴趣。
李老背着头,走走停停,花了两块钱买了杆新的烟杆,高兴的合不拢嘴。
“算了,给你老爸也带根回去。”
李老想了想,拿出两块钱递给摊主,又拿了根。
拿在手上一番观察,李老嘴一撇将烟杆重新丢给摊主,“不行,这烟杆不够首。”
摊主一脸纳闷,诧异的看着被李老丢回来的烟枪,欲言又止,最终说道:“那您老再挑挑。”
心想:这不挺首的嘛?老爷子眼神有问题吧?
别人不知道,余年可知道,老头玩古董,啥都看的出来,东西首不首,一眼的事情。
要是来连东西首不首都看不出来,那买古董也得天天打眼。
李老挑了挑,心满意足的拿起一根烟枪,说道:“就这根吧。”
起身,众人继续逛。
对于这种环境,任恒很喜欢,走走挑挑,不亦乐乎。
反观任熙,眉头紧皱,对于这种嘈杂吵闹的环境嗤之以鼻。
不过也正常,任熙自小国外长大,花的是美刀,住的是别墅,用的都是白人保姆,逛的是连锁大型商场,对于国内这种小街小贩自然提不起兴趣。
不过逛到小吃街的时候,任熙开始活跃起来,糖葫芦、烤玉米、爆米花等小吃,喜欢的都会买,不忘拉着周婉一起吃。
当然,付钱的自然是余年。
对于这种几毛钱的开销,余年倒也不在乎。
余年的注意力始终都在路边的店铺。
既然赚了点小钱,那爸妈的未来自然要安排下。
给二老买家店铺,这是最好不过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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