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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幕讨论得十分热烈,不过李杭还是认真从法律的角度回答了姚姚一开始的问题:“首先如果你真的写了这样的文,它是有可能被认定为是银秽物品,如果你的朋友不仅自己看,还发给别人,那就构成传播银秽物品罪了。”
姚姚听到这里,出声说,“她不会往外发的,相当于只会有我们两个人看过。她有答应我不会发,而且我想她应该也不敢发出去给别人看吧?毕竟主角之一是自己啊。”
李杭笑道,“你那么信任别人吗?你就相信她说的一定不会发给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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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杭看到了弹幕,对姚姚说:“你可以看看弹幕是怎么说的。反正我也不能说你朋友一定会传播,只是有概率。”
没等姚姚开口,李杭继续补充道,“如果她不仅发给别人看,还收钱,那就是传播银秽物品牟利罪。”
姚姚笑了一下,“收钱?应该没有人会付费看这种东西吧?要是主角是虚构的人倒还有可能。”
李杭摇了摇头说,“你怎么知道她会不会把你写的文章里的女主名字改掉之后卖给别人呢?我举个例子,你不是说那个纸片人角色有很多粉丝吗,那是不是把女主角的名字任意改成别人的名字,就能当作一篇定制文卖出去。”
“哇……”姚姚忍不住倒吸一口气,惊叹道,“李律你竟然还知道有人会给小说主角改名这种事?但是我倒是没想过这种可能性,听你这么一说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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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姚姚似乎还是没死心,又重新问了一遍:“李律,那如果我写的文打个水印,写不允许外传,或者不允许传播这种字样,那之后如果她在未经我允许的情况下再去传播,或者贩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