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一路的吃食除了朱樉带的能挡刀的大饼,就是朱雄英路上挖点野菜换换口味。
至于什么住店,什么饭馆,朱樉从来不带朱雄英去,两人好似彻底融入进了角色当中,每隔三四天,朱樉会给朱雄英提供一顿肉食,都是朱樉用石子打来的鸟啊,兔子一类的。
让朱樉满意的是,一路上朱雄英铺床挖野菜,没有叫苦叫累,反而任劳任怨。有几家借宿的老乡见朱雄英乖巧懂事,都要将自己家的丫头或者孙女许配给朱雄英,就是倒贴都行,朱樉没有拒绝而朱雄英则是礼貌的婉拒。
朱樉心里暗暗点头,觉得朱雄英这孩子很有骨气,不贪图荣华富贵,也不嫌弃贫贱生活。他想,如果将来朱雄英真的成为了皇帝,一定会是一个好皇帝,不会被权力和财富迷惑心智,也不会忘记民间的疾苦。
这也是朱樉那日在御书房跟朱标聊了许久的原因,朱标与朱樉都不想让城中富足的样子迷住朱雄英的眼睛,让他认为大明所有的城池百姓都像北平城内的百姓一样。
朱樉一方面要去查凤阳府,另一方面就是要将朱雄英好好锻炼一下。
刚出北平后,朱雄英似乎还有些不适应,一天最多能走个三十里路,脚上被磨出了血泡,朱樉将血泡挑开,第二天朱雄英咬着牙一瘸一拐的继续赶路,从一天三十里,到现在一天能走六十里,朱雄英的脚地板也磨出了一层老茧。
就这样,经过了一个多月的长途跋涉,朱樉和朱雄英终于抵达了凤阳府境内的齐眉山脚下。
此时天色已暗,两人决定在山脚下休息一晚,第二天再继续赶路。
朱雄英在附近的林子里搜集了一些枯树枝和枯草,他先挖开一个小土坑,然后把捡到的树枝和枯草扔了进去。接着,他拿出一把小刀,将一根相对笔直的树枝前端削尖,然后将枯草撕碎并放在上面。
最后,他用力地转动着手中的树枝,摩擦产生的热量让火苗逐渐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