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料跟珠宝不一样,珠宝一旦切割开就变不回整体,布料却可以通过缝纫将碎片拼接到一起。
当蚕丝布料拥有除美观舒适以外的功能后,它的使用价值就有了变化。
从单纯的衣物,变成了贴身铠甲或魔法道具。
正常人不会花一千金币去买一件丝绸衣服,冲着它的防护能力来买它的人,肯定会选择更经济实惠的购买方式。
布料说到底是消耗品,就算它再坚韧,也有磨损的一天。
而且蚕丝再生周期短,比起昂贵宝石十万百万年的形成时间,它的再生时间可以忽略不计。
知道这一点的人,不会为丝绸花太多钱。
这是世上附加价值最贵的东西,永远是纯粹的观赏物,除此以外,要么它能贮藏财富,要么它能彰显身份地位,否则都不会太值钱。
想要稳定地把丝绸卖出高价,还是要回归奢侈品的本质,强调它“美”与“稀缺”的特性。
思索片刻,罗薇道:“手帕丝巾都不单独售卖,只有买到披肩或长裙,才能赠送两条手帕。”
“丝绸得来不易,须以魔纹养育才可出丝,价格不宜太低。”
提姆和巴顿都震惊地张大了嘴,这丝绸,竟然是用魔法养育出来的,难怪这么美丽坚韧。
任何东西,只要一沾上了魔法,对普通人来说都是高不可攀的东西。
罗薇小姐不卖便宜的手帕,他们万分赞同,这么好的东西裁成一方小手帕岂不是可惜,做衣服的边角料裁点下来就得了,哪里值得专门去卖?
罗薇继续说:“一条丝绸披肩就定价三百金币吧,一条丝绸睡裙定价五百金币,产量稀少,限量发售。”
“披风斗篷都不卖,我自己穿。”
“外衣长裙不接受定制,一年只卖三件,只有买过丝绸睡裙的顾客才有机会竞价购买,到时候发邀请函出去,告诉他们丝绸长裙底价一千金币,谁出价高就卖给谁。”
巴顿和提姆听得心潮澎湃,一年只卖三件,还只卖熟客,竞价出售,那样的场景该有多气派!
想想吧,全西原的大贵族大商人都汇聚到一起,只为争抢那三条裙子。
这是最能彰显身份地位的场合,买下裙子的人会被所有人艳羡。
大家族也需要时不时露个面显露一下家族底蕴,才不会被人遗忘,想要给自己抬身价的人绝不可能错过这样的机会。
“还是罗薇小姐有见识,我们商人目光短浅,想不到这么深,都按您说的来!”巴顿立刻吹捧道。
提姆:……说自己目光短浅就行了,别把他也带上,不是所有商人都像他这么谄媚。
不过,能想出这种主意的少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