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相信萧岑会无缘无故的对她好。
但事实证明,人是不能长时间待在舒适的环境里的,会让思维变慢,以至于无法思考,一时想不明白萧岑的态度。
林淳欢站起身来擦拭身上的水珠。
她只想着,这才没几天,相处的日子久了,总能寻得出些端倪来,当务之急是要好好想想,该如何对待明日回府的萧今安。
“啊!”
“抓刺客!”
突兀的呐喊尖叫,在一瞬间打破了平阳王府的静谧与和谐,这声音来得太突然,以至于萧岑破开盥洗室的门闯进来时,林淳欢还赤着身子没反应过来。
身上的水珠还未完全擦掉,湿漉漉的长发带着凌乱,挡住了身前无限风光,却在极致的黑的衬托下,泛着水光的肤色更能在瞬间抓住旁人的视线。
这里的旁人,自有萧岑一个。
没有什么刻意的尖叫。
林淳欢连忙抓起一件外衫,将身子裹住,只露出一截光洁的小腿和如玉般的脚,踩在湿淋淋的地面上,低着头,耳根子红得火烧了一般。
至于萧岑,他已经没有反应了。
或者说,他的反应已经不在明面上了,外面混乱的动静越来越大,林淳欢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尖,声若蚊蚋,“王爷,不去看看吗?”
“不必。”
面前男人的声音带上些许嘶哑,虽然上一世林淳欢对于床笫之事记忆并不好,甚至十分恶劣,但这并不影响她听出萧岑的情动。
算了,她从一开始要嫁给萧岑,不就是为了要给萧岑生孩子,要在明面上夺了萧今安世子的位置吗?
既然是早就决定了的事,还有什么好犹豫的。
林淳欢深吸了一口气,萧岑将门打开后,盥洗室中弥漫着的雾气已经逐渐散开,那一份惊人的美随着视线的清晰,显得越发惊心动魄。
“哎呀。”
林淳欢弯下腰,一只手轻轻揉着小腿,半边外衫滑下后露出如玉般莹润光滑的肩头,再抬起头时,她的眸中甚至带了些水光,“王爷,小腿好像抽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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