绒布盒子里面是一颗十克拉的粉钻,价值百万以上。
苏清婉伸手把戒指拿起来,就在所有人都以为她受不了老板这样猛烈的攻势,要接受的时候。
她嘴角勾起一抹讥讽的笑意。
“男人都喜欢用钻石来表达爱意,因为你们的爱和钻石一样贬值,过几年,就一文不值。”
苏清婉手一松,价值一百万的钻石戒指像垃圾一样滚落在地,跳了几下,滚到了餐桌脚边。
那落地的清脆响声不大,却无比清晰地落在每一个人耳中。
霎时,整个大厅死寂一片。
还从来没有哪个女人,敢这样下老板的面子。
所有人都认为苏清婉死定了。
老板喜欢你,愿意容忍你的任性,可是这个容忍是有限度的,一直拿乔,就是你不对了。
就在所有人期待苏清婉变成一具尸体的时候,赵麟笑了,“不喜欢钻石,那我送你黄金,走,我带你去拿。”
赵麟拉着苏清婉离开了餐厅。
陈芙蓉弯腰把那颗滚在桌子地下的钻石戒指捡起来,目不转睛地看了许久。
别人弃之如敝履的东西,却是她梦寐以求的。
她试着把戒指戴在手指上,发现太小了,戴不进去。
苏清婉的手指她见过,就是书里形容的纤纤玉指,漂亮的不可思议。
哪怕她断了的两根手指,骨头长歪了,也不显得丑陋。
为什么这个世界上有这么完美的人?
不都说天妒英才,完美的都活不长吗?
为什么苏清婉能活着长大?是卧底还能让老板这么爱?
为什么?
她眼泪滚了出来。
余波一屁股坐在她对面,“哭什么?有本事去把老板抢回来。”
“没用的,老板不喜欢爱他的女人,他喜欢有征服性的,越是离经叛道,越是不屑一顾,他越喜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