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烨对此也只能无奈一笑,将杯中酒水一饮而尽。
毕竟是花了钱的,总不能浪费。
离开酒馆,刘烨准备前往牙行买间小院。
军营那种地方只适合在战时当个临时住所,平常的话,还是得找个私密一点的地方住。
没办法,他身上的秘密实在太多,跟其他人住一块,时间长了,难免会被发现异常。
他也曾翻看过原主的记忆,不过并未找到在雁门关有什么固定住所,甚至有哪些家人都不清楚。
刘烨对原主的了解,仅限于参军的这段时间。
至于更久远的记忆,完全是一片空白。
……
“咦?这是…驿站?”
当刘烨走过一家驿站时,脑海中突然闪过一道灵光。
“这位军爷,是要寄信吗?”
刘烨刚一进去,便有一名驿卒迎了上来。
别看驿站属于官方机构,但驿卒作为驿站的伙计,实际上就是个打杂的,跟店小二没什么区别。
“不忙,我想知道你们驿站平常都用什么方式寄信?”
刘烨一边说一边往驿站里面走,驿卒见刘烨一身戎装,倒也不敢阻拦,只能赔笑道:
“若是普通家信,我们一般用驴和骡子。
若是遇到紧急军情,便需要动用驽马进行传递。”
“没有战马吗?”
“军爷说笑了,我们驿站可养不起战马。”
战马不同于驽马,两者虽然都是马,却有着天壤之别。
简单来说,驽马就是没有基因进化的马。
不仅速度慢,在防御上更是无法与真正的战马相提并论,所以压根上不了战场,只能沦为送信的交通工具。
但这正是刘烨现在所需要的。
的任务要求是骑着坐骑跑10公里,可也没规定是什么坐骑,反正只要能骑能跑就行。
战马他肯定是买不起,也没那个资格买,不过驽马倒是可以试试。
“你们驿站的驽马卖吗,我想买一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