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夹板拖鞋的甘城。
这样不穿上衣,光着身子往外跑的男人,慕宁一向对他们没有好感。
但,有一点不得不承认的事实是,甘城这家伙的身材的确很好。
和黎聿深那个狗男人不相上下,肌理分明的腹肌遒劲有力,上面根根青筋暴起,性张力十足。
因为常年混迹江湖,身上难免有些疤痕,这些疤痕,并没有毁坏男人的帅气,反而平添了一丝性感。
慕宁白了甘城一眼,冷声说道:“不可以。”
便不再给他一丝目光,她拿起手中的菜刀,手起刀落,咔咔几下,一只五斤重的小肥鸡就被慕宁切好了。
慕宁这一番操作下来,别说甘城看呆了,就连李顺和他身边的那几个干活的工人都看呆了。
倒不是说女人切肉杀鸡宰羊很惊讶,只是没有想到,慕宁看着明艳美丽,手白的和葱白一样,胳膊细的和藕段一样。
这么厉害,干活这么麻利。
甘城本就对慕宁极为感兴趣,说是一见钟情都不为过,他以前一直以为,他不是肤浅的人。
喜欢什么漂亮的女人,在他的眼里,漂亮的女人,就和花瓶一般,好看却没有什么用。
但现在在看到慕宁的这一刻,他觉得,花瓶怎么了,花瓶好看还养眼呢。
“我吃两碗就可以了,等会我帮你烧锅,正好尝尝你的手艺。”
甘城就和听不懂一般,自顾自的坐在了灶火前,准备生火。
李顺的几个工人,看到甘城这般,都放下了手中的活计,拿着铁锨围了上去,随时准备待命。
而甘城看到这些人拿着“武器,”依旧气定神闲的掰柴,往灶口里添柴,丝毫没有任何害怕的感觉。
李顺身边的一个五十岁的大叔,是李顺包工队年龄最大的,也是包工队脾气最好的。
只要李顺和包工队其他人,和别人发生矛盾,这大叔,都会当和事老,因为他的存在,包工队和别人少发生了很多很多的矛盾。
他看到甘城这个样子,忍不住说道:“小伙子,你长的这么俊,干点啥不行,来这里打扰我们干活也不是个事情,你给我们行个方便成不?”
这下甘城有动作了,将手中的柴火放了下来,先是睨了一眼,在水盆里洗肉的慕宁。
又看向了那五十岁的大叔,眯起凶狠的眸子,慢悠悠的说道:“我追我媳妇,怎么是打扰你们干活了?”
“人慕宁老板是有夫之妇,还你媳妇,你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这要是隔着头几年,你就是公然耍流氓,一告一个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