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个现实,娱乐圈想要走红,至少要“两个人”,一个人在上面拉,一個人在下面推……
薛之谦才华横溢,没有走红前,只能在微博更新段子,假装在歌坛。
如果不是午高拉,指不定要蹉跎多久,午高的底气是:“海蝶”。
周杰轮华语流行天王,没有走红前,综艺里充当背景板,如果不是杨峻荣,奶茶轮和灌饼轮可能没差别。
杨峻荣1985年就是成名歌手了。
唱片公司就是“两个人”。
但是……
唱片公司不是慈善机构,既出钱、又出力,费尽心机捧红歌手,付出的,肯定要加倍压榨回来。
1997年。
一个新人、未成名的歌手,制式合同的共通点……
期限五年/十年、商演、专辑以及其他收入,歌手分成5%—10%,随着名气递增,但不会超过30%。
这算是有良心的,厂牌还有一种合同,歌手只是“打卡上班”,北平最低工资标准。
歌不红,那是你上班不努力……
歌要是红了,跟你有半毛钱关系!
大发仁慈赏你几百奖金,自个儿偷着乐儿吧!
许琛驻唱几个月,找上门合作的厂牌公司,大大小小,不下十几家,无一例外,几乎都是如此。
稍大方点的,分成提到10%,条件是签订“歌手约”。
如果捏着鼻子认,就要受厂牌摆弄差遣,签下“卖身契”,做个旧时候的丫鬟。
就这……
厂牌公司都是死了爹妈的表情:“许琛啊,这可是我们一线歌手的分成啊,其他人可没有你这个待遇。”
对此,许琛只有一个回答:“呵呵!”
他怕丢了祖宗脸,他是“周扒皮”……
不是“扒周皮”!
…………
“魔岩”是内地首屈一指的厂牌,旗下成立了“华夏火”品牌,经营以北平为主的华夏摇滚音乐。
“魔岩”的名字由来,据张陪仁的说法,他希望在内地干出超越“滚石”的事业。
比“石”更恢弘,就是“岩”。而比起市场中“名门正派”,挖掘被市场“怀疑”和“否定”作品的他,更似“魔教中人”。
许琛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