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婚内出轨,可被告丈夫的辩护律师起身后,让这件离婚案瞬间变得炸裂。
被告律师并没有反驳妻子提交的证据,而是又重新补充了一点——
男方的所谓出轨对象,是个男人。
民法典规定,除非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婚外异性长期同居才可能会构成过错方。
他们主张,与同性同居,并不构成法律规定的与他人同居,原告方不应该索要赔偿。
所以,这婚可以离,但是净身出户,不可能。
而正在所有人都在心中替那位可怜的妻子鸣不平时,更加炸裂的来了。
丈夫作为被告方,律师当庭提交证据,证明妻子也在婚姻存续期间有过多次出轨行为,只是并未像丈夫一样与之同居。
而其中不太重要的一点,那妻子出轨的对象,与丈夫的出轨对象。
竟是同一个人!
“好家伙......”
这一场庭审,江绮遇被吓了八跳,在最后这点出来的时候,实在是没忍住低声喃喃自语。
好家伙,真是好家伙。
这都不止纯爱战士应声倒地了,牛头人听了都摇头,直呼这夫妻俩才是真行家。
在法庭辩论的过程中,那已经不知道算是夫妻还是姐妹的两人,都恨不得扑上去活活将对方咬死。
不过幸亏这俩人结婚三年没有孩子,不存在抚养问题。
庭审结束,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
江绮遇才趁机晃了晃身旁祁逾的胳膊,凑近他耳边压低声音道:
“怎么样?”
饶是祁逾见多识广,方才也差点被这两人的关系绕了进去,此时更是一改最开始的轻慢,表情认真的点了点头:
“受益匪浅。”
而最终,评议结束,审判长宣布:双方均有过错,但根据民法典和婚姻法,均无法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过错方。
于是,审判长当庭宣判,两人离婚,但夫妻共同财产均分。
“当!”
法槌落下,这起离婚诉讼就这么尘埃落定。
即使两人再不甘心,也不能扰乱法庭秩序,只能咬牙切齿的转身离开。
看了这样一场世纪炸裂官司,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