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炙手可热的超级巨星林东,而且还近乎是买断的形式……而拥有51%股份的自己仍旧还是公司最大的掌控者,这TM简直就是做梦都不敢想的事!
其二,他要亲自设计球鞋的外形,公司的研发部门只能配合他,不得提出异意,因为他没那么多时间去慢慢解释。
坦白说,普兰克对此表示质疑,林东打球打得再好,也不代表着他就有专业的审美以及设计能力,这家伙恐怕连画图都不会吧?
不过……
普兰克就算不相信林东的设计能力,也得相信林东的名气,他相信就算林东设计出一双大便一样的鞋子,但只要是他代言的、且噱头是他设计的,那照样会成为爆款!
答应!必须答应!别说要设计权,林东就算要他祖宗,他都能从公墓里把骨灰盒端过来!
其三,扩大规模。
林东要一条足以承受年销售额度至少3—5亿以上规模的生产线,且打算要在一年内扩张到10亿级规模。
要知道,当初安德玛从1千万销售额的小作坊做到后来年销售额3—5亿的规模,可花了足足好几年时间,且还是在当时市场一帆风顺的情况下,可现在直接就往这个规模做?就算你是林东也没这么夸张啊。
可林东就是这么说了,而且语气不容置疑,没有商量的余地。
什么稳扎稳打,不和你玩儿那套;什么现在销售额才3000万,如此扩大生产线,万一到时候销量跟不上,那分分钟就会赔得他倾家荡产之类……
没有万一,玩的就是一个心跳。
没钱?没钱没关系,可以帮你找投资,你要做的就是把胆子放大,把你的公司赌上来。
当然,要是不敢就当我没说。
普兰克当时只在饭桌上沉吟了5秒。
这无疑是一场豪赌,一旦赌输,那失去的就不再只是金钱,而必然是被普兰克视之为孩子一般的、安德玛这整个品牌,且绝对没有再翻身的机会。
这要是耐克给他的条件,普兰克想都不用想,肯定拒绝。
但这既然是林东提出的条件……普兰克相信林东的人品,且不管他是出于什么目的来做这件事,但对比林东为做这件事而即将要放弃的东西和财富而言,他赌上的这家公司可以说是微不足道的。
是死是活,都拼了!
而今天过来,就是为这两件事来的。
一是看林东所谓的设计,二是看林东给他找的投资人。
(本章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