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你们孙家不是有自己的护卫队吗?而且内鬼揪出来了,以后也不怕有人捣乱了。”沈默讶异。
“不,义弟有所不知,我这么说吧,虽然我是嫡子,可商人对嫡庶观念并不重,我们孙家奉行的是弱肉强食的政策,他们觉得只要能为家族带来利益,庶子也能成为嫡子。”
沈默同情的看了孙友泰一眼,身在富贵人家,身为富贵人家的嫡子还真不是一件好事。
有了孙有泰的资金和人脉支持,接着沈默要开展的事情就顺利许多,他让大舅哥盯着店铺这边,沈默就去单挑了城里的那些地痞的老窝。
没办法,招人太麻烦,太循规蹈矩的不行,鲁莽一根筋的人也不行,太聪明的人更不行。
别看只是押送货物,眼力劲和身手要全面发展,车马行开起来,也不是什么货都押送。
万一挂羊头卖狗肉,被官府查到了,麻烦的是车马行。
而地痞三教九流的人都有接触,他们之所以成为地痞,很多都是找不到合适的活,有些是不愿意吃太多的苦,觉得还不如混着有意思。
鱼龙混杂什么样的人都有。
沈默三天时间就打服了整个京城的地痞,然后从中挑选了二十个没有犯太大错误的地痞。
这些人有些是得罪了人找不到工作的,有些是不愿意去干力气活混迹下去的,有些被人忽悠拉帮结派的觉得威风自愿堕落的。
但这些人看到自家老大被沈默一招打成死狗,无一不是怀疑人生的。
对付地痞最好的办法那就是把人打趴下,一顿要是收拾不了,那就来上两顿,棍棒底下出孝子,这收服小弟也是这样,用拳头收服,打一顿之后再给甜枣,就会觉得甜枣格外的好吃。
打完当沈默拿出码的整整齐齐的一托盘的银子,让这些人两眼冒光。
“愿意跟着哥吗?不说跟着我能吃香的喝辣的,但你们家人肯定能吃饱穿暖不会饿肚子。干吗?愿意干的,那就签名画押,要是不会签名的那就按个手印。一人十两银子先拿去安家。”
十两银子是什么概念?
普通百姓做工,每天收入不足百钱。
这些地痞。可不是每天都能有工作,通常是饥一顿饱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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