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修行之人要迅速也舒服的多。如果僵尸没有血的诅咒,恐怕这世上人人都想做僵尸了。”
“那你呢?”
“我?我当然不可能成为僵尸啊,我们马家是僵尸的天敌!”
“可你姑姑和将臣谈恋爱。”这件事情,也是当初发生的时候马小玲亲口和洪尘说的。
被他直直地戳了肺管子的马小玲不由得脸色一垮,“所以她被逐出马家了。”
“如果没有血的诅咒,你愿意成为那样的生命吗?”
“啊?您是认真问我?”
“是。”
马小玲眉毛一紧,陷入沉思。
“如果不需要吸血的话,应该人人都想吧?可以直接获得强大的力量,不用担心不上班就没有钱用,只要不咬人就不会造成可怕的后果,但是正常人谁会动不动就咬人呢?最重要的是,可以长生不老。修行之人最初追求的不就是这个吗?”
“你不觉得不老不死是一种诅咒吗?”
“为什么会这么想?”马小玲很惊讶地看着他,“您都是仙界的大帝了,不可能还会有这种心理问题吧?”
洪尘摇头:“我听人说过,不老不死,就只能看着亲朋好友相继离世。”
马小玲嗤笑一声:“切!说得就好像如果他们会老也会死,就不用看着亲朋好友离世一样,当然,要是这个人死得足够早的话那确实是看不到。再说了,这世间古往今来,但凡修行之人,又有哪个没想过要是真能长生就好了,我也一样啊!”
听到这样的话,洪尘突然有点想笑。
属实是话糙理不糙。
其实所谓的关键,应该是不老不死的人不敢轻易出现在熟人面前。
因为不能陪伴,于是常觉亏欠。
要是天天都生活在一起,那说不定你愧疚的对象还会说你干啥啥不会、吃啥啥不剩。
归根结底,不是因为不老不死,而是因为害怕伤害到他们。
但如果刨除了血的诅咒,那这最后的理由都不存在了。
这一次的历史,没有况天佑这个凄惨的例子出现,有的只是一个从小陪她到大的神仙,所以马小玲的认知自然有所改变甚至是颠覆。
洪尘很欣慰,因为这意味着他的努力并未白费。
“记住伱今天的话。”
话音刚落,不等马小玲回应,聚成人形>> --